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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蔣麗芸上周探陳同佳 料勸赴台自首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07月20日05:05 • 發布於 2019年07月20日05:05 • on.cc 東網
陳同佳(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左)後返港。
陳同佳(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曉穎(左)後返港。
蔣麗芸到監獄與陳同佳會面40分鐘。
蔣麗芸到監獄與陳同佳會面40分鐘。

港男陳同佳涉嫌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返港,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最終引發連場暴力衝突,港府早前「跪低」暫緩修例,台灣殺人案未能解決。協助受害人家屬的民建聯曾提議陳自首,該黨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承認,上周五(12日)曾到監獄與他會面40分鐘,但未有交代會面內容,估計是游說對方赴台自首。蔣透過助理表示,該次探訪是在7月初時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去信懲教署申請。

懲教署規定任何立法會議員,如因公務需要到懲教院所探訪在囚人士,必須事先申請,並須確認其有確切需要執行公務。一般而言,該署會安排獲批准進行公務探訪的議員,在懲教人員不可聽聞的情況下,於公務探訪室探訪在囚人士。

陳同佳早前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後竊取其財物返港,並在港3次使用其信用卡提款,今年4月被判囚29個月,實際服刑19個月,由於陳被判囚前已被扣押逾13個月,故最快今年10月獲釋。

有報道指,死者潘曉穎父母曾於政府暫緩修例後,於上月26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提出4個方法為女兒討回公道,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政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逃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以及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惟林鄭至今未有具體回應,而政府宣布暫緩修例後,亦未有提出其他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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