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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台內部政長質疑 港人殺港人為何香港不審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19年10月21日02:4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1日01:37 • on.cc 東網
徐國勇(右)質疑香港人殺了香港人,為甚麼香港不審。(互聯網)
徐國勇(右)質疑香港人殺了香港人,為甚麼香港不審。(互聯網)

香港政府近日表示,觸發反修訂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港人陳同佳,出獄後願到台灣自首,台灣移民署卻事先聲明管制陳與勸服其自首的管浩鳴牧師入境,事件觸發港台政府互相指摘。繼台灣的陸委會周一(21日)凌晨發聲明,批評港府對事件的處理手法是矮化台灣後,台灣的內政部長徐國勇早上受訪再質疑,一名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而被告此刻人在香港,香港為甚麼不審判?

徐國勇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台灣與香港若制訂司法互助協定,相關問題就能解決。就港府聲稱此舉有沒有政治操作的意圖,徐質疑,香港沒有死刑,但是台灣有死刑,陳同佳在香港受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在台灣有可能被判死刑,為甚麼要(陳同佳)回來(受審),這違反被告人性。

徐又指出,陳同佳犯案後隨即逃回香港,後因為被害人家屬到台灣,才揭發案件。事發後一個月,陳在香港被逮捕,所有口供都在香港錄取,而港方也不願意提供給台方。徐表示,由於案件疑犯已回到香港,雙方必須要有司法互助的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進行審判,但港方不與台方談司法協定,卻說要協商將疑犯送過去。

記者追問是否中港聯手矮化台灣主權?徐國勇表示,這要由陸委會評估,但他再次強調,如果類似事情發生在美國,美國絕對不會將人送到他國審判,如果是台灣人在海外殺了台灣人後逃回台灣,政府也一定會審判,香港的做法怎樣都說不過去。

被問台灣不接受陳同佳返台受審,為何士林地檢署去年曾對其發布通緝,徐國勇解釋,當時案件犯罪地在台灣,台警懷疑陳可能是被告,當然要發布通緝。

此外,台灣的國安局長邱國正亦在立法院表示,港府在此節骨眼有此動作,容易讓人將其與示威問題聯想到一起,且案發後法務部、陸委會均有致函溝通,惟一直未獲港方回應。然而港方一年多後再稱要把人送回台,對此邱表示啟人疑竇,因牽涉到敏感政治問題,當局會妥善評估,尤其注意法律規定。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過去台方曾多次要求香港司法互助,但對方「理都不理」,形容現在突然稱要送陳同佳到台是非常詭異,表明台灣絕對不會陷入大陸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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