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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警司涉「安全屋」與人妻幽會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15日18:42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5日19:00
一名已婚警司與已婚女公僕,多次出入紅磡的「安全屋」密會。

(星島日報報道)警隊「安全屋」(Safe House)竟被保安部一名警司涉公器私用作「偷情密會」勝地。昨日警隊內部瘋傳一宗保安部醜聞,指一名已婚警司與任職另一政府部門的已婚女子,多次齊往紅磡的「安全屋」疑幽會,女方丈夫起疑心聘請私家偵探跟蹤,在一個月內拍下兩人數次雙雙出入安全屋的行蹤,並已向警隊高層「投訴」。本報獲悉,該名警司即時「休假」。警方強調,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

警隊神秘部門保安部爆醜聞。據在警察內部通訊群組瘋傳的訊息披露,駐守俗稱「公司」的保安部一名馮姓警司,持有以公帑租用、位於紅磡鶴園街一所工廈一個單位所設「安全屋」的鎖匙,該「安全屋」暫時丟空,他涉私下與一名在另一政府部門任職的已婚女公僕,每逢有空或周末即往上址幽會,因女方在附近上班。

據悉,涉事女子的丈夫「有些地位」,懷疑起疑心下聘用私家偵探跟蹤追查,拍下自己妻子與警司兩人出入「安全屋」的片段,在過去一個月更拍到兩人多次出入上址,甚至傳出女方可完全自出自入「安全屋」,懷疑她知悉門口密碼。

消息指,涉事警司由警員做起,約半年前晉升警司,過去曾駐守旺角警區情報組及商業罪案調查科,為人低調。

據了解,警隊高層接到投訴後極之震怒,內部正徹查此事。據知,當警隊內部完成調查,會將事件報告及建議交予公務員事務局開會審理,由當局作判決,一旦確立「罪成」違紀違規,輕則可判處警告等,最嚴重會革職。

保安部主要負責本港內部保安、反恐等工作,而用作保護重要人士的「安全屋」,主要讓案件重要證人、受害者,或可能因協助警方查案而令生命受威脅人士入住,提供不同程度的嚴密保護,據知,亦有「安全屋」用作保安行動之用。

「安全屋」多數設於民居之中,工廈、商廈、酒店房間也會租用,警方會不時轉換地點。據悉,入住「安全屋」的人士,均需簽署保密協議。警方表示不評論事件,但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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