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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明早判刑 張秀賢公開徵集品格證明:假如要陳情 不如讓所有參與者一同陳情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4月23日04:45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3日04:12

「佔中九子案」本月初宣判,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全部被裁定罪成,案件將於明早(24日)判刑。唯一獲法庭批准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於 facebook 徵集傘運參與者為他撰寫的「品格證明」,以提交感化官及法官陳仲衡參考。

張秀賢強調,品格證明不是求情信,希望大家不要請求法官從輕發落,他本不願意要求大家寫信,因他不認為自己在雨傘運動中犯過任何錯,也生怕寫信會被詮譯為求情、跪下,「但想起鍾耀華陳情所說,這不是審判九子,卻是審判每一個曾經參與傘運的人。」

張秀賢表示,希望參與者能在信中談及參與傘運的初衷,及在 928 當日,是誰煽惑他們參與,「假如要陳情,倒不如讓所有曾經參與傘運的人一同陳情,讓所有人都一同被審判」,「這封信並非要投降、要跪下,我只希望與大家一同站著,說出我們所相信的一切。」

張秀賢認為,參與者可透過信件在法庭的最後階段,談整場傘運所為何事,因雨傘運動是大家的共同經歷、回憶,「寫這封信,不是為我或所謂的九子,而是為了大家,因為大家都曾經認為這是值得做的事。」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等九人分別被控串謀、煽惑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本月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各人被裁定至少一項罪名成立。

張秀賢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兩項罪名成立,其代表律師請法庭考慮他案發時只有 20 歲 5 個月,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要求為他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獲法庭接納。案件押後了兩周至4月24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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