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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遊行須警批准「長洲覆核王」申覆核 官拒絕:自由非絕對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3:09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3:04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資料圖片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聯同退休人士張德榮,不滿當局屢次反對市民申請遊行示威,故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市民舉辦遊行集會前須獲警務處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同意的做法違憲,以及違反基本法保障的港人結社和集會自由權利。
周家明法官今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出基本法及人權法所保障的自由並非絕對,而申請人亦未能提出合理的辯論,故拒絕本案的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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