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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市民覆核 要求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要展示警員編號

香港電台

發布於 2019年09月16日14:41
三名市民覆核,要求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要展示警員編號。(港台圖片)
三名市民覆核,要求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要展示警員編號。(港台圖片)

3名在近期示威事件中受傷的市民,今午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需展示其警員編號。

入稟狀指出,防暴警察及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在履行警務職責時,有系統地不展示其警員編號,又或以公眾難以辨認的代號來替代警員編號,屬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申請人為3名警暴受害人,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其中一名受害人陳恭信與其兒子在將軍澳8月4日遊行當日散步回家時,被戴上頭盔的防暴警察以伸縮警棍打頭,令他頭部重傷並不停流血。

另一名受害人魯湛思為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的議員助理。他在7月14日參與獲不反對通知書的沙田區反修例遊行,當晚經過沙田新城市廣場百步梯,前往另一個獲不反對通知書另一集會地點時,沒有作出任何暴力或犯法行為,卻被防暴警察噴灑胡椒噴霧及襲擊頭部手部。

第三名受害人吳康聯說,6月12日在夏慤道及添華道交界獨自站在路旁,並無任何動作,卻被一群面戴防毒面具的速龍小隊一湧而上不斷毆打,揮動警棍及腳踢扯倒在地。他倒地後沒有反抗但一度以手掩護頭部,後來被警員帶走,最後被送至瑪麗醫院急症室。

三名受害人皆認爲向他們施暴的警察不展示其警員編號,令他們至今未能向施暴警員作出投訴,或作出民事索償及私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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