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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人被控暴動罪】心存有愛的人卻要受到最嚴厲嘅懲罰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21日09:51 • 發布於 2019年11月21日09:47

對於昨晚有 242 人被控暴動罪,我係特別接受唔到!佢哋係乜嘢人?就係一班因為理大學生/示威者被魔警圍困、想走都走唔到、仲有可能被防暴隨時殺入校園引發(a)大屠殺/港版六四;及/或(b)學生/示威者以 you burn with us 嘅策略同你一鑊熟而導致大量人命傷亡,繼而走出嚟希望「救人」的市民,且大部份係和理非。佢哋嘅出發點不外乎(a)睇唔過眼極權政府咁樣迫班學生/示威者迫到走投無路;(b)希望殺入校園救出學生/示威者,阻止悲劇發生;(c)分散防暴嘅力量,拖慢佢地殺入校園嘅行動,並 buy time 俾學生/示威者撤離;(d)覺得今次再唔出嚟,將有份接導致學生/示威者傷亡、運動重創,一世內疚;(e)對同伴/手足/鄰人嘅守望相助之情等;基本上,喺一班對 fellow human being 對生命有愛、心懷正義感、想幫人而且非常勇敢嘅「義人」;乜呢啲唔係一直以來社會高舉嘅價嚟咩?但係今天心存有愛,正義感、勇氣、樂於助人同願意作出犧牲嘅情操,係要受到最嚴厲嘅懲罰!

無錯,佢哋部份有掟磚、堵路同掟汽油彈,以有啲人眼中好「暴力」嘅手法抗爭,但又係嗰句,「是你(政權)教我和平表達訴求是沒有用的」!敢問一眾覺得佢哋好暴力、不斷譴責佢哋暴力、話我哋美化同浪漫化暴力嘅人,有乜良方妙計可以令個政府肯聽市民嘅訴求、令個社會公平一啲、令 721 嘅白衫人可以受到應有制裁、令有份殺人/強姦被捕女生/「被自殺」年輕人/開車撞人/連醫護都打都拉/使用過份武力令到被捕人士頭破血流週身骨折嘅「執法者」受到處罰??

想和平集會/遊行你有又唔發「不反」,連司法覆核你都話香港法院係冇權時,仲有乜嘢「和平」嘅途徑可行??

等於你封晒所有行車線,啲車塞住晒唔郁得,然後你抄佢哋牌話佢違例泊車,咁點會唔爆?!

發放出嚟嘅訊息又係乜?就係喺香港做人就要路見不平當無事發生,見人有難唔好幫人,見死要不救,最好乜龜縮唔好咁勇敢,自己顧自己做個自私精好喇,對所有嘢冷漠淨係掛住搵食就最好,係咪咁?即係要香港變成一個百份百嘅大陸城市啦係咪?

經幾代人嘅努力下,終於孕育到一班擁有高尚品格同情操嘅香港人,依家要一舖打殘,要整體社會退化到五、六十年前嘅水平;相比起掟磚、堵路、掟汽油彈、犯法對社會嘅破壞、邊樣大鑊啲?

今次運動已經非關反修例,甚至唔只係對「五大訴求」嘅抗爭,而係文明與野蠻之戰!

再睇睇呢 242 人裡面,當中大部份係十零廿歲嘅學生。若果佢哋入晒暴動,隨時要坐七、八碌;你真係要摧毀晒呢一代年輕人?你真係咁憎恨佢同仇視佢哋?你寧願一班郁啲就屌人老母、鍾意打人、姦人、殺人嘅魔鬼「執法者」也文也武、逍遙法外、甚至成為香港未來嘅中流砥柱?如果真係咁,呢個香港會變成個何等 evil 嘅地方?點適合人住?

一地死雀、一街棄屍、最後全民行屍走肉……咁嘅香港我真係接受唔撚到!!

(本文無題,題為編輯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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