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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遊行】兩男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官查看鐵蓮花照片:似開瓶器多啲喎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10日05:53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0日04:49
被告林江帆(左)及陳栢賢(右)。陳楚琨攝

反修例風波持續半載,民陣周日發起遊行,警方當日加緊佈防截查多人,兩名同為27歲的無業男及運輸工於傍晚時分,分別在銅鑼灣及灣仔被搜出攜有護目鏡、防毒面具、士巴拿、單指鐵蓮花、行山刀等物被捕,今被帶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反對兩人保釋,並呈上涉案單指鐵蓮花的照片,裁判官林子勤最初查看照片時稱「似鎖匙扣多啲」,其後道「呢個似開瓶器多啲喎」。最終兩被告的保釋申請獲批,但均須守宵禁令及不可離港等條件。
兩被告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兩案押後至2月4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反對兩人保釋外出候訊。
被告無業男林江帆,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指他於本年12月8日在銅鑼灣怡和街22號,在背囊內管有一副護目鏡、一個防毒面具,鉗、一個板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辯方透露被告之前任職電視媒體編輯,他現時獲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
而另一被告陳栢賢則報稱任職運輸,他被控同日在灣仔柯布連道及告士打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理辯解下攜有一把鏍絲批、一個單指鐵蓮花及一把有套行山刀。辯方指出,涉案的行山刀可在普通露營用品店購入,單指鐵蓮花則類似鎖匙圈、戒指般扣在鎖匙。林官看過鐵蓮花圖片亦表示「呢個似開瓶器多啲喎」。被告最終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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