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10.1 黃大仙】20 歲學生否認暴動受審 警承認兩度棍毆黑衣人 否認曾打頭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28日11:14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8日11:14

有網民去年「10.1」國慶日發起「六區開花」,於黃大仙等 6 區集會,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20 歲學生林子浩被控於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案發時拘捕被告的署理督察林華平今供稱,他當日曾目擊有約 10 名「黑衫黑褲」人士向警方防線投擲磚頭等,他其後上前追截其中一人,林承認過程中曾兩次使用警棍擊打對方的上半身。辯方則盤問指林曾用警棍擊打該人的頭部,但林否認。

現時為警署警長的林華平續供稱,當日下午三時許,他於警方防線看到幾個黑衣人手持燃燒中的汽油彈,打算掟向警方防線,林上前發出警告,並以雷鳴登手槍發射四發布袋彈,對方沒有再前進,但有掟出汽油彈。林其後目擊警方防線前有約10名黑衣人走出傘陣投擲磚頭,其中一人沒有戴頭盔,未幾他上前拘捕及制服對方,期間兩次使用警棍擊打對方上半身,以進行拘捕。林制服該名黑衣男子後,用腳跪著對方制服在地後望向前方「防止有其他暴徒再向我施襲」。

林華平又於辯方盤問下表示,他是以相關人士的行為而非衣著,決定以「暴徒」稱呼他們,並指「戴頭盔、濾嘴口罩、眼罩」並不算「暴徒」。他又否認辯方指他曾以警棍擊打被捕男子的頭部,並指「我哋唔會無端端打一個人嘅頭部,因為武力會過大。」

另外,辯方早前盤問警員楊運球時,楊確認他於警車上發現被告的頭部腫脹及流血,但他並沒有留意其頭上是否有長形傷口,且不同意辯方指該傷口是由林華平從後以警棍襲擊所致。辯方又質疑楊運球當時是以非法集結,而非暴動罪名拘捕被告,楊則表示他之前並沒有以暴動罪作出拘捕,且他當時不清楚暴動罪的定義,而警方現場警告時亦指在場人士涉非法集結,故他以非法集結罪作拘捕。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DCCC55/2020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