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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衝突】男文員被指與截查警長拉扯 半年後遭落案起訴 事後警長指甲被扯甩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3月30日05:12 • 發布於 2020年03月30日04:59

去年 10 月 1 日,多區發生嚴重警民衝突,超過 180 人被捕。事隔半年,一名男文員被指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長,並與其拉扯,警長 X 事後發現自己的指甲在拉扯期間飛脫。男文員今日正式被落案起訴。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男文員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轉至屯門法院再訊,男文員准保釋候訊。

李肇麟(39 歲,文員),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指他於去年 10月 1 日,在新界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警長 X」。

據了解,控方案情指,案發時被告穿著黑衫,獨自一人,而涉案警長 X 則在巡邏車上。被告看到警車後隨即跑走,警長 X 遂下車追截被告。被告其後拋下書包,企圖從書包上拎取物品時遭警長 X 制服,二人互相拉扯。其後,有警員到場增援,拘捕被告。警方在被告的背包內搜出一枝扳手及口罩。警長 X 亦發現自己的指甲在拉扯期間飛脫。

辯方今日在庭上申請押後案件,至本年 5 月 11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批准。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候訊期間不得離港。被告獲准以原有 2,000 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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