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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10.1黃大仙】20 歲學生否認暴動 辯方涉案片段可呈堂  6 師力證品格良好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10:28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10:08

有網民去年「10.1」國慶日發起「六區開花」,於黃大仙等 6 區集會,演變成激烈警民衝突,現年 20 歲學生林子浩被控於黃大仙東頭村道參與暴動,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辯方今早申請將相關涉案片段正式呈堂,但遭控方反對,指辯方並無傳召片段拍攝者作供,質疑片段完整及真確性,法官則要求控方就反對提供書面理據,案件下午開庭時,控方撤回反對,片段可呈堂,案件押後下周一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辯方涉案片段可以呈堂

辯方今早傳召被告的中學同學何健滔作供,何指他案發當日於 Telegram 群組「被捕人士關注組」看到一段涉案片段,見到被捕者遭警員反轉身體,他由被捕者的髮型及髮色等,認出是被告。他其後下載相關片段,並於本月 26 日將片段燒錄成光碟,交予被告的律師團隊。

辯方其後申請將相關涉案片段正式呈堂,但遭控方反對,指辯方並無傳召片段拍攝者作供,質疑片段的完整及真確性。控方又指片段中一度顯示有一輛消防車停泊在馬路上,但控方兩名警員證人作供時均表示沒有印象現場曾有消防車出現,證據上有所衝突。法官沈小民則質疑控方反對理據不清晰,要求提供書面理據,控方最終於下午開庭時撤回反對。

被告醫療報告:頭頂傷口達 3 厘米

辯方下午又呈上被告的兩份醫療報告,指被告案發當晚約 7 時被送往伊利沙白醫院急診室,報稱遭警員毆打,導致頭部受傷,失去知覺。經醫生檢查後,確認被告完全清醒,右邊頭頂有 3 厘米裂傷,頸部觸痛、手部及雙膝均有擦傷等。另一份醫療報告則指被告頭頂傷口為 4 厘米,並於翌日出院。

6 師力證被告品格良好 純良盡責

 辯方其後又呈上被告所就讀中學的 6 名老師的陳述書,力證被告品格良好,內容包括指他雖然沉默寡言,但熱心助人,不怕吃虧,當中被告的班主任更表示認識被告 7 年,「由細睇到佢大」,指被告品性純良,曾擔任班長,十分盡責。另外,被告的校長亦有為他撰寫陳述書,但因格式有異,須稍後才可遞交相關文件。

案件編號:DCCC5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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