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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各區開花】六人涉搶警槍藏伸縮警棍等 控方事隔八月未提供進一步文件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4月08日11:43 • 發布於 2020年04月08日11:21

去年 10 月 1 日的「六區開花」中,5 名男女涉管有伸縮警棍、彈弓彈珠等被捕;同月 13 日的「十八區開花」活動中,涉及首案的其中一名男被告涉嫌損壞警車及管有鐳射筆再次被捕;另一名 30 歲男子則涉嫌企圖搶去警員佩槍。三案今(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三案,期間拒絕 30 歲涉嫌搶槍男子的保釋申請,另批准首案兩名被告更改保釋條件。

首案的辯方律師投訴,指控方事隔 8 個月仍未提供進一步文件,使被告無法索取清晰的法律意見,做法極不理想。

首宗案件的 5 位被告依次為羅偉洛(26 歲,展覽舞台搭建工人)、李翠婷(19 歲)、何善航 (19 歲,城大學生)、楊任濤(19 歲,音響工人),及黃薃匡(17歲,冷氣學徒),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於去年 10 月 1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管有攻擊性武器,其中羅管有 1 支伸縮警棍及改裝鐵通、彈弓及彈珠等;李管有 1 副手銬;何管有 1 支槌子及伸縮警棍;楊管有 1 支士巴拿及𠝹刀;而黃管有 1 支伸縮警棍。

嚴官將此案押後指 6 月 8 日再訊。辯方今於庭上投訴,案件事隔 8 個月後仍只收到控罪書及控罪詳情,未有其他進一步調查文件,使被告無法索取清晰的法律意見,做法極不理想。首被告羅偉洛今天無保釋申請。同案另外 4 人則早前獲准保釋,其中何善航及楊任濤今申請更改警署報到的地點及時間獲批。

第二宗案件的被告羅偉洛(26歲,展覽舞台撘建工人)今天無保釋申請,案件押後至 6 月 8 日再訊。他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去年 10 月 13 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一輛警車。案情指有警員目擊被告將疑似磚頭的硬物擲向警車,擊中車頂,警方隨後截停被告,並於他身上搜出 5 千瓦雷射筆。

第三宗案件的被告謝信誠(30歲,地盤工人)保釋申請被拒,案件押後至 4 月 27 日再訊。他被控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指他於去年 10 月 13 日,在旺角雅蘭中心外襲擊警務人員W,意圖搶劫他。案情指,案發時警員 W 被不知名人士飛踢,跌坐地上後,謝信誠遂衝上前襲擊警員頭部,並企圖搶去其佩槍。

案件編號:KCCC2469、2547、25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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