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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陳同佳案】陸委會:一切惡果由港府承擔 蔡英文:在伸張正義,也是在伸張主權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23日05:57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3日05:14

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的事件繼續發酵。港府今日凌晨發聲明,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陸委會今日發新聞稿回應,批評港府在整個處理過程中,先是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又漠視台灣提出的請求,是刻意拖延時間,不將嫌犯移交給台灣。陸委會又提到,港府公然主張讓嫌犯自行搭機前來台灣,完全無視同一班機旅客的安全,只為達成讓嫌犯「自首」的政治目的及安排,「縱放陳嫌,讓香港成為殺人犯可以到處行走的罪犯天堂,令人匪夷所思。」陸委會強調,「一切惡果,都應由港府承擔。」

蔡英文: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台灣總統蔡英文今早 11 時許在 Facebook 發文,重申「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但既然香港政府不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意替香港人伸張正義,那就由我們中華民國、我們台灣來處理。」她指,陳同佳是台灣通緝中的對象,所以沒有所謂自由行背包客的問題,強調「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蔡英文亦反駁有指台灣政府過於軟弱,反指「現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伸張正義,也是在伸張主權,這就是國家的主權。」她要求港府提供司法協助,尤其是相關事證的提供,及期望港府不應迴避,負起責任,一起替受害者伸張正義。

被通緝不符自首條件

陸委會在新聞稿稱,根據台灣法律規定,若嫌犯被通緝,即不符合自首條件,形容港府是一廂情願以自首方式處理,呼籲港府應熟讀及尊重台灣的法律與制度。

新聞稿亦反駁港府聲明指「我們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臺方提出派代表團到臺磋商殺人案的協作安排,但不獲正面回應。」的說法,澄清台灣去年就提出三次司法互助請求,今年亦多次透過台港既有管道及公開呼籲希雙方司法合作,但港府不回應台灣請求。

陸委會最後重申,台灣政府自去年初本案案發以來,為彰顯本案公義,還給受害家屬公道,已用盡最大努力,展現願與港方共同合作的高度誠意,但港方完全無視,更操作推動害人害己的送中條例,港人不滿及憤怒至今未減,現再拒絕台灣合作的請求,「我們要正告港府,一切惡果,都應由港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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