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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黃英豪斥歐盟做法不恰當 李卓人:美政商憂損在港國民人身安全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5月25日09:53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5日09:50
李卓人(左)及黃英豪(右)。資料圖片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出外交照會,重申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關注。「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批評,有關做法「非常不恰當」。
黃英豪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歐盟的有關做法對香港施壓是「非常不恰當」,並指此舉是試圖介入香港事務,已引起中央關注。他指,按照《基本法》,香港的外交事務由中央負責。他又指,外國應透過在港外國商會發聲,現時是將事件「國際政治化」。
同場的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則指,早前到美國與國會議員及商會組織等人會面,他們均關注修例,擔心損害在港美國人的人身安全,亦希望維持香港的良好營商環境,關注修例後會否影響香港的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另外,他亦質疑,政府為何急提修例,並指台灣陸委會已表明,即使修例後,台灣不會同意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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