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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鄭若驊稱考慮引入監察員 跟進人權保障情況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5月26日05:22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6日05:20

港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6月12日將於立法會大會上審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可考慮引入監察員,跟進個案移交後的人權保障情況。

被問及能否將「公開審訊」列為移交逃犯的必然考慮因素,鄭若驊表示可以考慮有關因素,可以將「公開審訊」寫在個案形式安排,若對方不同意,港府就不再跟進移交請求。至於可否增設獨立人士或立法會議員組成的委員會,閉門商討移交程序,她解釋程序改為由特首發出證明書,是不想令到逃犯知道消息而離開香港。

她認為可考慮如何引入監察員跟進人權保障情況:「可能某些地方是特別擔心,希望可以有一個人士、你叫監察員也好,怎樣也好,我們希望有個人跟進,這個我覺得可以考慮。」

若移交後發現不符合人權要求,監察員可以如何介入,鄭若驊稱:「我相信一定要用當地司法制度,即時就人權保障,提出相關司法程序……香港知道時,亦可跟相關地方提出一些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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