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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立會示威區花槽發現胡椒噴霧 警:執勤期間遺失器材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25日02:20 • 發布於 2019年06月25日01:56
衝突當日警方施放胡椒噴霧驅趕示威者。 資料圖片

有市民在立法會示威區發現一支胡椒噴劑,警方經調查後,相信為人員執勤期間遺失的器材,會就有關事件繼續跟進調查。
警方表示,昨日(24日)接獲立法會保安通知,指在立法會一花槽檢獲一支胡椒噴劑。警方經調查後相信該胡椒噴劑為人員執勤期間遺失的器材。發言人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警方會繼續就有關事件作出跟進。
警方早前表示,3名隸屬新界南總區的警務人員於12日下午,在中區龍和道及添華道一帶執勤期間分別意外遺失一支伸縮警棍、一部警察通訊器及一瓶胡椒噴劑。警方接獲遺失器材的報告後,立即展開調查及到現場搜尋,暫未有發現。案件列作「遺失政府財物」,由有關人員所屬單位跟進調查。有關警察通訊器已停用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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