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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直上大會不尊重立法會? 葉劉淑儀:香港本為行政主導 政府無需等待內會意見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5月20日09:23 • 發布於 2019年05月20日09:05

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午以法案委員會「已經失效」、「睇唔任何出路」為由,正式向內會提出草案直上大會恢復二讀,有聲音質疑政府此舉無視議事程序,不尊重立法會。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見記者時指,不認為政府需要等待內會意見,因本港立法制度本就是行政主導,政府有責任向議員表達,他們打算何時恢復二讀及通過修例等。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原定本周五(24日)或周六(25日)討論審議法案的後續工作,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午主動會見記者,宣布政府在「迫不得已」情況下,已致函內會主席李慧琼,提出 6 月 12 日的立法會大會,直接將草案跳過法案委員會,直上大會恢復二讀。 

回應有記者問及,政府未待星期五內會商討,就搶先要求恢復二讀,做法是否不尊重立法會。葉劉淑儀認為,「政府根本唔應該等內會意見」,因本港制度本就是「行政主導」、「議員草案無政府批准都唔可以上會」。

葉劉淑儀指,政府作為提出草案的一方,有責任向議員解釋修例逼切性和重要性,包括打算什麼時候恢復二讀、通過條例,不應單靠議員在內會討論。她又強調,是因為民主派議員在法案委員會拉布,政府為避免立法會審議工作「塞車」,阻礙審議民生法案,才提出將草案直接呈交大會審議。

葉劉:如陸委會政治凌駕公義 須向台灣、香港同胞交代

至於台灣陸委會早前已表明,即使港方通過修訂《逃犯條例》,台灣都不會同意移交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葉劉淑儀則表示,台北士林地檢署已說明,陳同佳的通緝令時效為五十年,如果台灣當局將政治凌駕公義,「我覺得陸委會要向台灣人民,同埋香港同胞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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