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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李飛:和平集會可以,暴力反對政府我不理解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6月25日05:31 • 發布於 2019年06月25日05:02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在北京表示,和平集會是可以,但用暴力反對政府,他不可理解;又指示威者不管怎樣擔心也不能違法,傷害警察。

李飛今天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時,被本港傳媒追訪,他邊行邊說,表示示威者可以和平表達訴求,但反對使用暴力,「前一段香港出現那種情況,我看了,一個是我不可理解。因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的地方,你和平的,你這個集會遊行表達訴求是可以,但是沒事,這個反對政府,出來的時候為甚麼都要用暴力,我不可理解,你不管怎樣擔心也不能違法,你對警察採這樣的措施,這種傷害的辦法。」

他沒有說明自己所指的是 6 月 9 日晚上百萬人遊行後,示威者衝擊立法會;還是 6 月 12 日警方武力驅散金鐘夏慤道示威者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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