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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暴】回應民主派質詢 李家超:警方別無選擇用必要適當武力驅散人群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6月19日04:00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9日03:57

政府強推《逃犯條例》觸發大規模抗爭行動,上星期三(6月12日)更爆發警民衝突,警方動用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民主派議員區諾軒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警員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緊急質詢,質疑有警員向示威者頭部開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表強調,當日的有示威者用磚頭、鐵枝、鐵馬和木板攻擊警方,嚴重破壞公眾秩序,在場其他示威者、記者以至警員性命都受威脅,警方「別無選擇下,以必要和適當武力驅散人群」。

李家超指,上星期三有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附近聚集並堵塞道路,「警方一直容忍」,但到下午 3 時左右,立法會大樓情況惡化,前方示威者不斷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警方無選擇下以適當武力處理,他又強調警方有既定指引,只會在有需要和「無其他方法」下,才會使用「最低程度武力」,情況許可下會盡量發出口頭警告,警隊亦受過嚴格訓練,以安全有效運用不同程度武力,例如使用槍械時,會瞄向身體最大部份,以有效制止不法行為。

他又表示,當日行動中警方使用過警棍、布袋彈、催淚彈等,都係「低殺傷力武器」,亦和海外執法部門使用的裝備相若,若市民有不滿可以按既有機制調查,並由監警會覆核,現階段不適合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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