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旬到現在,也許是最多香港市民到法庭旁聽的一段日子。
出門帶傘不是因為夏日多雨,而是因為要為步出庭外的被檢控人士遮擋傳媒鏡頭;有人會帶多件外套或幾頂帽子,讓素未謀面的被告換上。然後帶一瓶水,因為排隊攞籌、等囚車也要好一會;另外帶一本筆記本,因為或許會有些重要的片段要記下來。
很多常到法院聲援被檢控示威者的「旁聽師」、「直播師」,每每這樣展開新的一天。
自被捕、被控的人數不斷增加,抗爭者在通訊軟件組織起專門關注法庭案件的 Telegram 群組,有的負責整合被捕者上庭時間,有的做即時法庭文字報道,讓無法到庭、或因庭內座位不足無法入庭旁聽的聲援者得知審訊內容。明明是自發、組織鬆散的網絡,卻幾乎從不漏掉任何一宗案件,甚至不少正規傳媒的法庭記者,都會依賴群組的訊息工作。
這群旁聽師、直播師眼中的法庭,比一兩句法官無情的評論、惹爭議的判詞立體得多:法庭新聞以外,那些終將遭大歷史遺忘的細節——被告的音容、其他旁聽者的反應、審判的氛圍——部分或能被文字記錄下來,更多只會寄存在旁聽者的回憶裡;他們用自己記錄這個時代。
在連月的法治風波裡,法庭屢屢成為風眼:郭偉健法官稱斬人者在事後探望傷者是「表現出高尚的情操」、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大聲公襲警」一案的外判主控官陳文慧被發現私下曾罵示威者是「黃屍曱甴」……但在新聞以外看法庭,法治又是怎樣的?
我們訪問了一位脫罪後堅持旁聽的前暴動罪被告、一名「師奶旁聽師」,和一名網媒實習法庭記者,了解他們怎樣開始這段不平常的日常,而作為除涉事人士外離法庭最近的「一般人」,又是怎樣「經歷」離日常生活最遠的法庭審訊。
(本文經記者採訪整理,以第一人稱角度書寫。尊重受訪者意願,K 仔、蝦兵、W 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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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仔:16 年暴動案脫罪,今日旁觀手足苦難
K 仔是 2016 年年初一旺角衝突其中一名被告,經審訊後獲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經歷過漫長審訊過程,距離失去自由曾經只是一身之隔,K仔現時仍經常去法庭旁體內示威者案件,並參與支援被捕抗爭者的工作。
K 仔
嗯…… 你問我對香港法治有無信心…… 倒不如咁講,其實我已經唔將法治放在眼內,WFC(who fxxking care)。可能剩返 CFA (終審法院) 囉,雖然我都有啲朋友對馬道立有微言。「以胸襲警」係咪已經上咗 CFA — 未上 CFA 㗎? 咁…… 咁樣嘅話我覺得 CFA 都信唔過啦。
不過,其實好多時未去到 CFA,都有唔少同道選擇認罪,今日都有一個啦(編按:指 6.12 首名認暴動罪的 22 歲救生員,他最終被判囚 4 年)。就算 CFA 係最後一道防線,一個星斗市民點會下下上到 CFA 啫?「以胸襲警」都係因為眾籌失敗。個遊戲係要同政權鬥長命,但我哋永遠唔夠政權長命。
唔講我哋的習主席啦,你睇下普京,佢總有方法永續帝位,一切都係法律框架裡面㗎,但係人人都知道唔應該發生㗎啦。民主派唔想講「法治已死」四隻字,但其實大家都知道,最終都係睇邊個打骰,邊個操盤。我哋唔係操盤人,講咩都無用。
但若果我哋打贏場仗,就可以寫遊戲規則,手足就會全部都無事…… 呢樣先係最重要,最重要係打勝仗。如果呢一刻截數埋單,手足要面對的(懲罰)一定係唔抵嘅,但我只可以話,我哋的目標不只於此。
其實我係有啲矛盾嘅,始終法庭判咗我無罪(指 2016 旺角暴動案)、還咗我一個公道,我好難真係大大聲話「法治已死」。但好可惜,同道們就無辦法見到公義嘅發生。我知道自己係僥倖,絕對係僥倖。
而實際上,我由被捕、到審訊、到無罪之間嗰兩年,失去唔單止係時間咁簡單。我嘅朋友、圈子,甚至乎我個人,都經歷咗個極大嘅改變。我付出咗嘅,真係唔係用錢可以衡量。我只不過喺好多丟失咗嘅嘢裡面,執返少少嘢。
我當日俾人拉,到2、3個月之後落案,其實個人都好亂,人際關係變得好差。到要上 court,終於攞到份「身家」— 即係份 bundle(審訊文件冊) 啦,都完全唔想睇、唔想揾律師。說穿了係想逃避現實,當時好彩有朋友「夾」我去睇份證據,同埋嗰 40 幾隻 DVD(錄影證據),咁先開始對自己單案有啲理解。
後來都會問下朋友啲基本法律常識,例如,如果我認咗罪,律師就唔使幫你打官司啦;你在場,又未必等於你有犯罪,全部都要由最基本開始學。之後先再去睇返《公安條例》第 19、20條係乜嘢,睇下案例,開始諗吓點樣應對 — 講就咁講啦,你知法律語言係啲好精英、好 concrete 嘅嘢,係難理解嘅。但始終都係自己單案,就算有律師幫手,我都要自己負責返,講得難聽啲,希望就算死都死得眼閉。
審訊中後期我一直都有抄筆記,其實都係想睇下有無位可以幫到自己單案。可能審訊的時候,個人已經比較…… 冷靜?同埋法庭會將啲嘢切割到好細、好 technical,將情緒抽走。我就算聽警察作供時,都唔會太嬲,反而會覺得有啲搞笑。佢哋講嘢永遠都係超合乎邏輯、合乎法例,無懈可擊㗎,但我知道唔係講緊真話囉。我無相信過警察,我亦都唔重視呢套制度。
又例如我單案個法官講過,暴動罪的其中一個元素係「共同目的」,但人群嘅「目的」係唔需要有言傳或者明確傳達,一個「心思意念」、一個「眼神」都可以算係傳達……我作為一般人,會覺得啲法律係好匪夷所思、好離地囉。同埋法庭係好少考慮個社會氣氛、或者當時個環境,點解會發生咁嘅事。法庭淨係需要 focus 喺被告一個人的行為,就可以定佢罪。
我聽過有人話法庭判案都要合乎 common sense,但我覺得呢啲都唔係 common sense。
至於舊年場運動,我都無可避免係有參與嘅,而參與程度都幾深下囉,我只可以咁講。【大笑】不過始終俾人拉過、經歷過審訊,嗯…… 係會怯嘅,係會嘅。以前好多朋友覺得我係好「衝」嗰種人,但經歷咗審訊,真係會多咗諗,咁樣衝係咪真係有用呢?定係有其他方法呢?而我個參與都會多元化咗,唔係淨係衝,好似依家做被捕支援,都係參與嘅一種。
不過始終去到司法程序,就係好個人嘅事,就算我哋去旁聽,都只係想手足感到有人支持佢,始終係好無力嘅。被捕支援同法庭旁聽都係必須要做,但唔可以當係「永續社運」咁囉 —— 我哋始終係要取勝,唔係淨係支援政治犯。
我哋一日未贏,我哋都根本無辦法對抗呢樣嘢(法庭審訊),手足就只可以焗住喺有限選擇之下,做一個對自己最好的決定,無論係抗辯定係認罪,我哋都只可以支持佢。
雖然我相信無論係我自己定係手足,我哋出去抗爭嗰一下,已經會預視過會被捕、還押,甚至入獄。但就算我行出門口抗爭係承接眾人嘅理想,去到俾人拉咗之後,呢啲嘢基本上都要 put down 晒。始終,去到司法程序就係好個人嘅事。我個代表律師都同我講過,作唔作供,都係我自己嘅決定,因為呢單係我嘅案件,坐監都係我坐。
難料審訊結果,K 仔直言當初已「兩手準備」預備好求情信,一旦罪成就要向法庭呈交。
其實依家都無眼睇啦。大家打咗咁多年,依家仲要打,仲要牽涉埋下一代其實我係覺得好羞恥。但 …… 都無辦法,我個人都好攰啦。其實我已經諗住為自己打算一下,準備離開香港。依一刻只係錢嘅既問題,尤其係依家經濟差到咁……我諗,無人會責怪我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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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奶旁聽師」:人人都要學法律保障自己
蝦兵(化名)是一名「師奶旁聽師」,自去年 12 月開始恆常到法院旁聽各式示威及非示威案件。她形容自己旁聽的習慣「開始得遲」,在訪問中頻頻提及年輕人在運動中展現的「人性光輝」讓自己深受感動。依她觀察,除了一兩個法官以外,法官的整體表現尚算公正,但特別留意到在示威案中,檢控官的力道通常很大,有時甚至「好明顯係想煮死對方」……
「師奶旁聽師」蝦兵(右),與另一旁聽者
我住離島嘅,所以通常去港島區、東區,或者區域(法院)。當時「旁聽師」話唔夠人,所以就開始跨區,現在基本上區區都去勻。而家好多人聽,聽唔到咪送囚車。其實等送車(囚車)係好耗時間,兩、三個鐘的,試過四個鐘。
觀察到上庭手足一類係有經驗的勇武,可能已經有前科。你睇得出佢哋無咁驚、咁青澀。學生就好後生,你好睇得出佢係初哥,頭幾次上庭會覺得驚、好醜。手足上庭嗰下,你見到原來係咁……fresh,有血有肉的人。
法庭知識全部都係睇 Telegram 的文字關注組學返來,邊一個鐘數開庭、邊一個 court,其實去到真係捩手學㗎咋。攞飛咋嘛。攞完之後去聽……後生仔同我地鬥早排,佢哋好好嘅,有時候係幫人排咗個位,見到有啲文字直播室啲人呢,就即刻讓飛話「你去,你去!」我自己鍾意抄筆記,因為我發現原來啲案件有啲係好有用嘅。
12 月開始旁聽,遲啦。我是因為中間過程聽的時候,發覺自己很多事情不了解,就去搵,不斷搵……喺後期,因為有報紙介紹《一看就懂 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我就買咗嚟睇,先知道一啲好基本嘅嘢。例如原來地方法院、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判刑判詞個時間唔同、判的輕重不同。同埋就知道多咗很簡單嘅嘢——例如話香港的普通法基於成文法也基於案例,咁我咪睇;原來係咁㗎?
2019年9月2日,西九龍裁判法院,831 於銅鑼灣、灣仔被捕者中,十六被告提堂,法院公眾席爆滿,審訊要改至面積最大的第三庭進行,樓下數十人聲援。(立場新聞圖片)
一開始做旁聽師當然是想支持這個運動,其實講真,真係要讚下啲「連登仔」,啲文宣又做好多嘢,(話俾大家聽)自己做到咩就去做。
我覺得(一般市民具備法庭知識)重要,尤其是香港非常重要。香港已經係好高質㗎喇,好有公民意識。但係香港人以前太幸福了,犯罪率很低,我們完全不需要學這方面的知識……但我們現在去到一個 police state,我們係需要做返啲嘢保障自己,唯有認識多啲法律。
唔去聽我都唔知道原來保持緘默係咁重要,因為我地「無罪假定」㗎嘛,佢砌唔砌到你,係基於你現場(搜到)嘅嘢同埋你嘅證供。哇!原來保持緘默係咁大嘅空間,真係絕對絕對需要知道,很緊要。
對於「法治已死」,其實我仲係有啲保留。我覺得……法治已死係一個 gimmick,好早以前響起一個警鐘,令人有一個 awareness。我覺得未至於去到死,不過係真係好危險係真嘅。……如果你三權分立,你行政立法都好破壞嘅話,淨係得法庭做唔到幾多嘢。
我唔覺得(自己被排斥在體制外),我反而因為聽咗庭,覺得我地全部都喺體制入面。……我係覺得,我們已經在體制內,問題是我哋冇意識到個體制內有咩可以保障到我地。反而要喺呢度找啲窿窿罅罅,所謂充權。
我唔知係咪可以做到,但如果每個人對於佢嘅權利有充分認知、有公民意識,例如香港係受到聯合國人權公約嘅一啲管轄……至起碼,我哋作為一個國際戰線,如果佢哋任何人訪問普通的一個師奶,都答得出嘅,咁我相信個世界會見到我地公民質素係幾高,同埋會睇到我們是用相對理性的角度去充權,而不是不斷被人扭曲、演繹,(例如)所謂兩辦所講的監督權。
香港抗爭者對法治失去信心,高等法院曾被塗鴉(立場新聞圖片)
我又真係唔覺得(整體上法官)特別嚴苛,法官都幾一視同仁。反而檢控官檢控的力度有分別……有部分想打保釋的時候,我就會看到檢控官、律政司一邊嘅力度會好大。
法庭係好被動,因為你舉證係睇檢控官……法庭純粹係,真係判嗰下咋嘛。不過好似吳靄儀咁講,佢(法官)真係可以做多啲嘢,例如有人 complain 個證人受到酷刑,其實法庭係需要做啲嘢……就算佢做唔到任何嘢,佢都可以寫低,可以要求在法律文件寫下。起碼法庭有的話,如果文字訴訟可以訴訟返,而唔係話「我都管唔到」咁嘅說話。
曾經有個手足在高等法院打保釋,因為佢係 clean record 嘅,佢純粹係無一個居留地址,但之後搵到。(高院法官)陳慶偉就話,因為佢無人無物,我要知道邊啲朋友幫佢搵到地址。
到佢搵到個朋友上庭嘅時候,佢就問返個朋友佢幾時識被告,個朋友就話,我喺被告案發之後探訪的時候識嘅。跟住陳慶偉就鬧返個辯方律師,話「你唔好嘥我啲時間來 entertain 你」,話個朋友因為係案發後先識被告,所以唔可以作為一個擔保人。但係問題,你由始至終無話要擔保人,你只係話需要有個朋友來講,點解搵到個地址,就係咁啫。佢自己推翻佢上一次講嘅嘢,仲要屈返辯方律師,話唔好浪費我時間,係好mean。
我其實係見過有官有行多步保障被告,例如東區有啲法官,有嚴格訓斥控方。郭力豪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那一次,(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係有訓斥,那個我用「潑婦」來形容的檢控官……控方答不到調查進度,個官係即刻落咗個指令,佢話「你咁樣,已經超出佢無罪指定應該要坐六個月的限期,你起碼有文件俾法庭知道你而家去到咩程度」。
而且聽審的過程,個官會教你唔少嘢。例如羅德泉,雖然啲人成日話佢藍,(但佢有講解)每一次保釋都是獨立案件,佢會講保釋的重點是「風險管理」,基本上是看你會否潛逃。
立場新聞圖片
我覺得我醒覺了,以前根本冇為意,而家就覺得唔得喇,水浸眼眉,你無得唔理囉。都係嗰句,以前香港太幸福喇。
(對於武力抗爭)我完全接受到。……示威者在地鐵站放火我接受,就係因為港鐵聽警方命令,遊行咁多次你都突然間即 close。你咁樣做,令啲人嘅憤怒無way out。
喂,都係嗰句,打爛啲死物啫。都係有因有果。我覺得都係嗰句,後生仔破壞的是治安,但係問題你當權者破壞法治個下衰啊嘛。
同埋法治係基於一啲叫做「立法精神」,個精神原意係,點解我有個咁嘅 punishment 呢?例如對於販毒,我個 punishment 一定 10 年以上,因為社會認為販毒係導致其他人上癮,傷害更大。但係你(示威)唔係啦。……其實治安係最底層嘅嘢。
以我中產、教育程度高的(背景),懂得分析現實的時候,其實講真我無諗過自己接受到扔汽油彈。但係我最嬲——即係理大嗰陣時——我喺個街度,我真係嬲到掉得出。我無顧慮的,無兒無女……我簡直覺得我現在有的資產,根本上可以成個資產放入去成個運動都無問題。因為對我來講,我的一切其實是香港帶給我的。
我哋而家某程度上係,好似後生仔咁講,「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你做唔到乜乜師,咪做下旁聽師、送車師。你話係咪贖罪呢?我覺得係 part of it 囉,因為我哋每做一樣嘢其實都係一種 self-fulfillment,自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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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旁聽是必要的善後 唔可以拋棄手足
W 是前線抗爭者、是文宣設計師,也幫抗爭者做義務補習,最近開始去法庭旁聽,直言是「做到咪做」,說不上是司法抗爭,亦感覺徒勞。他又估計未來抗爭,街頭戰線或不再是重點…
W
我之前參與咗一間媒體的法庭記者實習計劃,完實習之後,都有去過幾次旁聽,主要都係幫手做記錄。不過因為「法庭文字直播台」(telegram 群組)嗰邊已 cover 得好齊,我有時都覺得自己做嘅嘢有啲重複,但覺得多個人旁聽,都算係幫忙嘅。不過我都就嚟畢業,如果遲啲開始做嘢,就無乜機會朝早去旁聽㗎啦。唯有趁依家做多啲。
我本身唔係讀法律,去旁聽主要係想做多樣嘢啦,同埋都預視到未來一、兩年會有好多 case。當被告、甚至要坐監的人越來越多,好容易就會變咗純粹係個數字。我覺得,如果有人可以寫返被告的故事出來,俾公眾知道點解呢班人要犯法,都係好重要嘅工作。其實我喺個抗爭裡面好多位置都做過,前鋒啊、義務補習啊、文宣都做過。純粹見到依家有多樣嘢,加上最近街頭抗爭都少咗,做到咪去做囉。
我第一、二次去聽 court,個印象同原先想像中嘅法庭有啲唔同 — 啲法官啊、控方、辯方講嘢都係好冷冰冰,只係陳述事實。可能我以前睇電視多啦,就以為法庭上會有啲感人故事【笑】。又例如,法庭講保釋條件的時候,曾經有被告話自己要出國留學,律師講完一大輪申請,講晒有老師擔保,佢成績又好好,最後法官都係宣布,話被告唔可以離開香港,但又唔會解釋太多。法庭俾人感覺係好官僚。
我都有朋友俾人告緊,我哋平時傾計的時候,佢會好似好輕鬆、講笑咁,例如收到咩證據啊、咩相,大家都會互相恥笑:「乜你咁都俾人影到㗎!」但其實我睇得出佢好大壓力,只係唔想影響到朋友。我有時望住法庭裡面啲被告,其實好多人個樣都好後生,唔同年齡、唔同性別都有,有人著晒西裝,好斯文,或者同隔離有講有笑,好似好從容咁,但其實我哋外人睇就覺得好沉重。
被告於多名聲援者的遮陣護送下離開法庭
你問法官係咪揸正嚟做……我覺得睇你點定義「揸正」囉。如果法庭、法官本身的使命係維護政權、咁就係「揸正」嘅話,咁佢係「揸正嚟做」嘅。但如果你話法庭係咪伸張緊公義,我就覺得佢哋絕對有不足嘅地方囉。
我同意法庭在政權底下,係做唔到咩實質公義嘅,但我覺得佢都有少少空間。譬如最近連儂隧道斬人案,就算佢要咁判(判囚 45 個月),但份判詞無必要寫到咁囉!咩「高尚情操」 — 你即係鼓勵其他人去做啫!佢可以唔寫㗎喎。
我都感覺法庭有偏幫一邊嘅。例如,明明「反送中」之後,社會大部分人都已經睇到警察有幾黑暗醜惡,但警察喺法庭嘅公信力,都好似完全無減少㗎喎。我覺得,法庭都係唔願意去面對,寧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仲繼續信納警察係「誠實可靠證人」,我覺得咁樣已經係偏幫。我唔係要法庭話警察講嘅嘢全部係大話,但起碼要有一定程度嘅懷疑,警察係有可能講大話嘅。如果法庭連呢樣嘢都唔肯做,係同一般人的認知差太遠。
最近好多案件,好似梁天琦上訴維持原判,或者法官讚連儂牆斬人案被告「情操高尚」,都令大家對香港法治嘅信任越來越低,甚至已經去到接近零。今日大家睇返 16 年旺角案,都會覺得嗰時個(武力)程度同反送中比,其實係好低㗎喎,但咁都要判 6、7年監,或者今日出街行下,又隨時俾人告暴動,坐 10 年。我最近同朋友傾計,我哋甚至覺得,可能喺可見將來,有人會走去殺咗個法官,都唔出奇。雖然我直覺上唔想去到咁激,但如果個打壓越來越勁,真係唔排除有咁樣嘅可能性。
去旁聽,係會覺得好無力、好徒勞嘅,但我覺得旁聽係類似「執手尾」、善後嘅工作囉。我覺得旁聽唔算係抗爭行為,效用都好少,但都係一定要做嘅,因為被控告、還押緊嘅都係我哋一份子,我哋唔可以拋棄佢哋。
未來整體個運動策略都係要「守住」,各個領域都要守,守住先可以 buy time,之後先有得打。我相信歷史係喺我哋嗰邊,如果我哋捱得過呢段黑暗時期,有一日中共國力倒退,國際局勢不利中共啦,香港人就可以越戰越強…… 我估未來條戰線都唔係街頭㗎啦,但無論係黃色經濟圈啊、咩咩圈、定係文化歷史教育,都要堅持囉。呢啲係我哋唯一可以做嘅。
攝/Oiyan Chan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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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Billy Lai
奇蹟我不黃但係睇哂,這種深層描寫運動裡法庭裡出現的人和事 好過火魔法師成魔之路多多聲 部分每日每天發生的都是因果,問題是塵世裡一條迷途小羔羊可以做到什麼 跟住就是有無必要和有冇需要的問題,法例就都好難改變是法例如果選擇踐踏之後做什麼
2020年05月19日10:46
JinxJona
又作文丫 救命
2020年05月19日07:20
l love HK
5 Demands Not 1 Less
(1) Support Police use stun guns and live bullets at black clothes triad linked cockroach rioters of evil cult & traitors legislators also rascal Joshua Wong
(2) Support Ms. Carrie Lam The Chief Executive
(3) Tanya Chan must be jailed with her lawyers liscence cancelled for knowingly breaking the law continuously as she is not above the law
(4) Kick out all rioters with family from public housing & deport traitors democr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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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upport Hong Kong Police
2020年05月19日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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