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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遊行】涉揮動掟遮殃及警員 兩男被控暴動准保釋須守宵禁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26日10:13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6日10:12
被告吳仲謙。
市民上周六發起觀塘區遊行,演變成大規模衝突。資料圖片
被告劉振鑫。
被告柯俊瑋。
被告陳可兒(右)。

反修例風波不斷,上周六(24日)有市民發起觀塘區遊行,其後又演變成大規模衝突事件,警方在行動中拘捕多人。其中3男1女分別被控暴動罪及非法集結,暴動罪指其中一男涉揮動及投擲雨傘,殃及警員;而被控非法集結的男被告則指他當時扶其他示威者跨過石壆,同案的女被告則聲稱站在其身旁,沒有任何動作。案件今在觀塘法院提訊。
被控暴動罪的兩人分別為24歲吳仲謙,他報稱無業,33歲劉振鑫則為地盤工人,控罪指他們在本年8月24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
柯俊瑋報稱任職侍應,陳可兒則為學生,同為21歲,兩人同樣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本年8月24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黃大仙豪園第2座至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線非法集結。
4被告均毋須答辯,裁判案應控方要求一併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相關錄影片段、警方片段、錄取口供等。4人同以5000元保釋金外出,並須遵守晚上12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不可離港,要住在報稱地址,及定期到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610
更新時間: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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