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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興德前校長案】律政司申請覆核敗訴 維持原判陳章萍脫罪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4日04:25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4日04:22
裁判官指證據不足維持原判陳章萍脫罪。

屯門興德學校前年爆出一連串校政醜聞,時任校長陳章萍被指涉向教育局出示虛假員工面試記錄,受審後認為獲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罪脫。律政司不服裁決申請覆核聆訊,原審水佳麗裁判官今天在屯門裁判法院裁定,控方沒有充足指控證明陳章萍透過虛假面試記錄隱瞞教育局職員,宣佈維持原判,亦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裁判官坦言雖然陳章萍並非完全沒有可疑,但控方無法證實陳章萍有任何動機,去故意製作涉案虛假的文件,或在文件上簽署。而應徵者的供詞也支持,記錄上的面試確實曾經發生。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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