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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逾 4 人聚集】下周六清明節 但「掃墓」不獲豁免 警方可授權執法拘捕多於 4 人掃墓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3月28日17:05 • 發布於 2020年03月28日09:01

政府昨日宣布,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明日(29日)凌晨零時起將禁止逾 4 人群組在公眾地方聚集,有 12 類可獲豁免,包括「喪禮、為哀悼尚未入土或火化先人的祭祀或儀式」。政府今日進一步解釋,「掃墓」不獲豁免,呼籲市民在措施結束後才掃墓。另外,政府將授權不同政府人員考助執法,其中警方是獲授權人員之一,並且包括拘捕權力。

下周六將會即清明節,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掃墓同樣受到規定限制,即不可多於 4 人一同掃墓,呼籲市民待規例生效完畢後才前往掃墓。但值得留意的是,由於條例上屬共住同一居所的人士,可獲豁免禁止逾 4 人聚集的規定。陳偉基指,若多於 4 人一同掃墓,但該批人士住在同一居所,亦可一同掃墓。

被問及排隊是否群組聚集,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指出,排隊不算聚集,另外乘搭升降隊、過馬路等亦不算聚集。

執法方面,政府指可委任任何公職人員為獲授權人員,並索取個人資料及查閱身分證明文件,及有權解散聚集。陳偉基補充,在公眾地方可以執法的政府人員,例如公園設施、文娛場所等相關管理同事都是授權人員。他指,雖然規例沒有授權拘捕的權力,但若獲授權人員有拘捕權力,而有人違反法例則有權拘捕,而警方是獲授權人員之一。

有記者追問,公眾集會遊行示威是否仍可舉行,陳肇始卻表示保安局在昨日的記者會上已交待清楚,因此不作補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指,規管群眾聚集與遊行示威是兩回事,「公眾活動遊行示威係和平合法進行,今次管制群眾聚集嘅目標,完全係因為公共衛生風險。」

陳肇始強調,新措施並非想「拉人」或「告人」, 而是希望市民自律,又指初期市民或未能了解規例,會先以勸喻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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