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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首被告阿T謀殺罪成囚終身 另兩被告誤殺罪成下周一判刑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13日13:02 • 發布於 2019年12月13日08:38
3名被告劉錫豪(左)、曾祥欣(中)及張善恒。 資料圖片
石棺藏屍案證物。
石棺藏屍案證物。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4男3女陪審團由昨午一時半退庭,至今早9時半繼續退庭商議。陪審團將作出裁決。陪審團退庭踏入第二日,商議近13小時後作出裁決,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首被告阿T謀殺罪成,另外兩被告誤殺罪成。
三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3人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J)。
陪審團退庭踏入第二日,商議約13小時後作出裁決,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首被告謀殺罪成;一致裁定次被告阿豪謀殺罪名不成立場,一致裁定誤殺罪成;6比1裁定第三被告阿K謀殺罪名不成立;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聞裁決後,阿T表現平靜,而阿豪則滿臉通紅激動落淚,阿K則漾起笑臉望向親友席。暫時休庭時,阿K母親亦走到犯人欄與兒子傾談,亦與女親友相擁痛哭。
三人開審前已承認一項非法處理屍體罪,李官判刑時指本案處理屍體的手法恐怖,認為判處7年最高刑期可謂恰當,考慮到阿T開審前已認罪可獲扣減3分有刑期,判囚4年8個月;就謀殺罪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兩罪同期執行。
至於另外2名被告則押後至下周一判刑,屆時將一併求情。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5:30
更新時間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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