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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小草續作供 引阿K指首二被告想賣她「落火坑」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8日09:0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8日09:01
小草。陳楚琨攝

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小草續接受辯方盤問,當時四人潛逃到台灣時,她透露因為覺得第三被告「好慘」,另外兩人「好似夾埋咁」,從而提議與對方一同逃離台灣,對方則通知她另外兩人想逼良為娼,著她趕快離開台灣,而小草則通風報信指,另外兩人想殺死第三被告。辯方指出,首被告及次被告想賣她「落火坑」,小草最初稱「佢哋3個都有咁講」,並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各自講話另外兩個人想賣我去做雞」。
三名無業被告為27歲曾祥欣、22歲劉錫豪及24歲張善恒,綽號分別為阿T、阿豪及阿K。3人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 J)。
張善恒的代表大律師徐福亮盤問時指出,在討論殺死阿J的話題時,小草亦曾和議並同意殺死她,而小草作供時則指自己只當是開玩笑,她亦同意當時無人認真看待過此話題。徐大狀稱,阿T曾講殺死梁震英可得100萬美元、殺死小草可得150億美元、又指自己有原子彈等說話,提問她有否想過阿T患有精神病,小草則表示「無諗過」,亦從無認真看待過他的說話。
而在台灣時,小草與阿K外出時,她希望對方可為她「講好說話」讓她離開,而阿K而告知小草,另外兩人「想賣你做雞」,小草則回應另外兩人想殺死阿K,同時勸他趕快離開台灣。她又指因為覺得阿T及阿豪關係較親密,形容阿K好慘,所以想幫對方。小草已作供完畢。
當年在黃金商場任銷售員的唐景成出庭作供,他因佔領運動中而認識阿T,臨近農歷新年時阿T曾致電給他,並問哪裡可買哥羅芳,但因唐正忙於工作沒有再追問。直到3月10日、案發後6日後,阿T與另外兩人到其店內借打印機列印入台證,當時他們聲稱到台灣旅遊。
唐續稱,3月中旬接到阿T在台灣打來借錢的電話,唐因已破產所以拒絕了芍方要求,唐表示在電話中聽見阿豪罵「阿T係戇X仔」,他之後又說「用水泥埋咗條屍」;之後阿K又說「用咗好多空氣清新劑同香水」,阿豪再說「用風炮都搞唔掂」。唐當時問阿T為何要借錢,他說「喺香港啪咗個人」,之後又稱「我自己諗辦法」便掛線。
直到3月底,唐再收到阿T的借錢電話,他繼續拒絕,阿T即著他到先達廣場找一個叫「爸爸」的人,但唐沒有照做。之後警察失蹤人口致電給唐,他覺得事有蹺蹺遂報警處理。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3:44
更新時間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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