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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小草指初時不相事主已死 遭恐嚇才被迫一齊逃亡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16日09:5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6日09:49
現已為人母的小草今再上庭作供。

2016年3月4日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與案中3被告同住的小草下午繼續作供。現已為人母的她表示最初不相信事主已死,到後來聞到強烈血腥味,又聽聞首被告稱「血水喺水泥入面滲出嚟」,漸漸相信3名室友已殺人。但她仍未有報警,表示「因為真係殺得人,殺得一個殺埋其他個」,她擔心自己、其男友或家人會遭殺害。
本名何菱瑜的小草表示最初不相信死者張萬里的死訊,因為3人神色輕鬆貌似說笑。但首被告曾祥欣曾稱「搬條屍去下層廁所」,並摺起放在洗衣架旁;曾又指因為屍體太重,因此要在手腳放血「減磅」,小草續指,3被告亦曾討論將屍體放在衣櫃內運走,她曾在閣樓樓梯探看樓下洗手間,惟不覺有何異狀。
小草於4日深夜離開單位,5日晚上返回,其時發現「冷氣開到好凍」,曾祥欣表示「因為想舊水泥快啲乾」,於是將冷氣調至低溫。見到石棺之時她雖然感到害怕,但亦未有提問。至6日,小草指聽到磨物件的聲音,曾聽到他們指要將水泥豎起,當日亦聞到血味,但她以為自己經期到而有血腥味未有理會。而當時她已得知水泥滲出血水,亦因害怕被「砌生豬肉」和人身安全而沒有報警。
翌日,石棺已被人用鐵筆撬至豎起,而當時血腥味很重,小草指自己當時曾用空氣清新劑僻味。而次被告劉錫豪指若事情無法解決將會潛逃,3人亦曾表示「如果被人發現要坐十年廿年」。第三被告張善恒其後表示要「爆開」石棺,因石棺一入升降機就超重,根本無法運走,首被告曾著小草不要返回單位,惟她表示要追討8000元薪金,於是折返。
直到3月10日,張善恒致電小草,表示要「著草」,她最初不從,但遭恐嚇會將所有罪責推到其身上,小草最終與3人一同飛往台灣逃亡。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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