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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人墮崖亡】救護員備強心針卻只用CPR 死者家屬質疑「HEA下就算」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3月26日10:32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6日09:37
死者邱少明事發時與其餘5名高空拯救隊隊員出動搜救,不幸墮崖身亡。資料圖片

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3月清晨執勤期間不幸失足墮崖,命喪吊手岩。死因研訊今午續。死者家屬詢問當天救護隊伍成員為何只使用心肺復甦術,明明有帶「氧氣罩」和「強心針」卻完全沒有考慮使用,質疑救護員發現死者時已判斷他救不活了,救護員一味使用心肺復甦術只是「HEA下就算」。
當日凌晨3時許,死者與其餘5名高空拯救隊隊員出動搜救。隊伍成員之一梁瑋江今庭上稱,自己擁有高空拯救技術教練資格。梁解釋,負責探路的死者和另一名成員李偉明決定不使用繩索工具協助,是經過詳細環境風險評估,案發路線滿佈碎石、泥土鬆散、地面濕滑,坡度達40至50度。倘若前方路段危險或沒有路,領隊會要求隊伍停止前進。
梁補充,出發前他知悉,較早前3名消防員單憑簡單架設便抵達受困人士地點,3人非特種救援隊成員,因此只攜基本足夠行山裝備進行搜救。後來因為6人隊伍裝備較重,而沒有完全跟足首批消防員的路線。
高空拯救專隊助理消防區長郭志鈞庭上稱,當天有份參與搜救工作,但起初與死者的隊伍分頭行事,自己與3名救護員進行搜索,早上知悉死者發生意外趕到現場。家屬詢問郭,既然有救護成員有帶「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氧氣罩」和「強心針」等急救用品,「點解咁蠢唔用?一味只用心肺復甦術?」郭回應當時為了穩定死者安全狀況,加上路勢惡劣,使用其他器材有困難。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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