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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馮程案資料】終院拒絕受理上訴 吳文遠須即時入獄服刑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20年02月28日03:46 • 發布於 2020年02月28日03:00
吳文遠。  社民連fb圖
本案開庭前,吳文遠直言已有最壞打算。社民連fb圖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16年透過電台節目及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公眾披露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是廉政公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前年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判囚4個月。吳文遠去年6月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遭駁回,其後再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獲暫批保釋令至今日,惟上訴委員會今早決定駁回其上訴申請,吳文遠須即時入獄,完成剩餘刑期共31日。本案開庭前,吳文遠直言已有最壞打算,更數度拉下口罩,謂「呼吸下自由空氣先。」
法庭記者:葉君怡
建立時間10:23
更新時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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