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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人踩人】否認警阻撓 消防:發現「人疊人」已立即拯救 認有傷者距 5 小時送院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2月07日05:17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7日04:41

11 月 18 日晚上,大批市民在油尖旺一帶示威,有指警方深夜在油麻地驅散示威者期間發生了「人踩人」事件,而《立場新聞》日前收到一份相信是消防處行動紀錄的文件,顯示消防當日需要超過兩個半小時,方能分流傷者,期間消防要「等待警方分流」,又指沒有收到消防人員被在場警員阻撓救援的報告。

消防處昨日回覆《立場新聞》查詢說,由於事件現場涉及大量被捕人士,因此救援人員在評估傷者、檢傷分類及治理等過程中「需不時與警方作出協調」。消防處並且說,在當晚 11 時 32 分收到「人疊人」情況,救護人員在 19 日 0 時 02 分將第一名傷者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最後一名傷者在凌晨 4 時 31 分被送往聯合醫院。

最後一名傷者距 5 小時才送院

消防處表示,消防人員在 11 月 18 日晚上 10 時 53 分接報,前往油麻地港鐵站處理一宗二級火警自動報火警鐘事故,消防處於是派出 1 輛消防車、6 名消防員,約在 11 時 30 分在 A1 出口外處理相關火警。11 時 32 分,消防人員發現 A1 出口與寶寧大廈之間的通道有「人疊人」情況出現,於是立即要求增援,隨後有 9 輛消防車及 41 輛救護車陸續到現場處理。

在現場發現「人疊人」的消防人員,當時已經立即進行拯救,用了大約 10 分鐘將 30 多名被困者拯救到安全地方。消防處說,「事故中,本處並沒有收到消防人員被在場警員阻撓救援的報告」。

消防處指,由於現場有堵路,消防處車輛要在案發較遠位置停泊,而首輛救護車和消防車分別在 11 時 48 分和 11 時 52 分到達,救護人員亦開始初步治理和分流。「考慮到當時現場的堵路情況」,救護人員在 19 日 0 時 02 分以救護抬床,將首名傷者送往廣華醫院治理,最後一名傷者在 4 時 31 分被送往聯合醫院。

分流傷者獲「警方協助」

處理該宗事故的當值助理消防區長,曾於凌晨 1 時 07 分通報消防通訊中心,指現場大約有 150 名示威者被警方拘捕,暫時未能確實傷者人數,「而消防人員則在警方的協助下進行傷者分流工作」。

消防處補充,救護人員處理傷者時,在場警員仍然在現場執行拘捕行動,加上有大量被捕人士及傷者分佈在碧街與彌敦道交界一帶,「因此本處的救援人員在評估傷者、檢傷分類及治理等過程中,需不時與警方作出協調」,並已將較嚴重傷者優先處理:情況較嚴重的 3 名傷者,在 0 時 06 分至 0 時 47 分送抵廣華醫院。事件有 17 人嚴重、14 人普通及 2 人輕傷,合共 33 人送往醫院治理,「而其餘所有的在場人士最終由警方處理」。

消防處最後表示,就今次救援而言,「現場涉及大量被捕人士,本處人員在評估分流、治理傷者、及配合醫管局將傷者分流到不同醫院時需要較長的時間」,另外由於傷者是被捕人士,當救護車需要送傷者離開現場時,「救護人員亦需要警方安排警員隨同救護車押送被捕的傷者前往醫院」。

行動紀錄顯示消防區長報告「等待警方分流」

根據《立場新聞》早前收到相信是消防處行動紀錄的文件,顯示當日消防到場後,用了超過兩個半小時,點算及分流傷者,過程中曾經有當值助理消防區長報告稱,要「等待警方分流(AWAITING POLICE TRIAGE)」,到了凌晨 2 時 15 分,現場救護事故主管報告,稱現場共有 16 名紅色、9 名黃色及 41 名綠色傷者。

除了分流時間極長外,文件亦顯示有傷者懷疑未獲即時送院治理。在凌晨 1 時 51 分,有高級助理救護總長報告,有黃色傷者因無警察押送未能送院。2 時 22 分有救護要求警方安排旅遊巴,運送 41 名綠色傷者,2 時 48 分現場警察稱可安排旅遊巴,但要先將他們送往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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