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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衝突】蔣麗芸斥集會變質:警有責任入商場拉人 區諾軒:警濫捕惹不滿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7月16日02:29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6日02:04
蔣麗芸(左);區諾軒(右)。 資料圖片

沙田周日舉行反修例遊行後,有示威者進入新城市廣場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認為,警方絕對有責任進入商場內拘捕目標人物。她指,警方有必要檢討部署,指當日派進商場的警員數目大少,以致有警員受傷。蔣麗芸認為,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以防再有騷亂。區諾軒則反駁警方濫捕,令示威者不滿,加劇仇恨情緒。
蔣麗芸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自從立法會被示威者闖入破壞後,甚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她看見周日示威者進入商場後,擔心他們會破壞商舖。她說,當日有目標人物混入商場,商場內有不少公眾地方,警員有責任進入商場內,拘捕相關人士,她不明白當日警方為何只派這麼少警員進入商場內,導致有多名警員受傷。
出席同一節目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表示,有示威者不滿警方濫捕,對警察有仇恨情緒。他更透露,他的一名助理,被警方指有份參與擲磚,最終經搜查後,並無結果。蔣麗芸則回應指,警方錯誤拘捕亦不緊要,「凡事要講證據,如果無做便可以釋放」,指區諾軒無須憂心,證據不足法庭可判處無罪。
蔣麗芸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警方審批遊行集會申請,認為若判斷可能會引起騷亂,涉及影響公共安寧及秩序,應暫停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區諾軒卻指,此舉變相令市民失去集會自由,若限制集會自由,即曲線證明和平集會並無用。
蔣麗芸說,示威者的訴求愈來愈多,有好多是「強人所難」,她認為政府「無咩可以做」,加上不少集會已變質,認為警務處處長可以在個人權利和社會利益之間,作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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