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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衝突】涉咬斷警手指 被控傷人襲警 港大畢業生提堂獲保釋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7月16日08:33 • 發布於 2019年07月16日06:52

(報道在下午 4 時 30 分更新,補充審訊內容)

714沙田大遊行後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一名警員右手無名指一截遭咬斷。一名港大應屆畢業生、22 歲男子杜啟華,被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案件今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保釋金1萬元,另需1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禁踏足新城市廣場。

被告為港大應屆食物及營養科系畢業生,現時是證券行職員,無過試用期,過往並無案底。控方提出,將案件押後八星期處理,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索取涉案新城市廣場、沙田中心、偉華中心等一帶的錄影片段、傷者醫生證明、以及科學鑑證等,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到9月10日。

保釋期間   禁踏足新城市廣場    

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及 1萬元人事保釋,等候進一步調查,保釋期間禁止前往新城市廣場,每星期一、三、五、日每晚 7 至10 時,均需到田心警署報到,被告在晚上 12 時至凌晨 6 時需留在家中。

控方指出,被告曾到醫院驗傷,仍然沒有出示身份證,認為他態度不合作,一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指出,被告身份證文件連同錢包在背囊內,但他在混亂中丟失背囊,因此無法出示身份證。

另外,辯方要求保釋時提到,案發時被咬斷手指的警長,將無名指塞入被告口中。

控方案情指出,杜啟華涉及的其中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一項襲警罪、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案情指出,被告在新城市廣場內,無預警下用雨傘打向警員頸背,用雨傘打向到場支援的高級警司梁子傑頭部,梁子傑用手抵擋時無名指骨折,在其他警員協助下,警方成功捉住被告,雙方互相掙扎期間,梁啟業偵緝警長右手無名指的前端一節被被告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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