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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喉通炸彈案】被控製炸藥 家人今亦被捕 男子指控警曾稱「唔認哂佢 造死你太太媽媽」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1月17日01:46 • 發布於 2020年01月16日14:45

警方周二(14 日)於旺角一個劏房檢獲一個「水喉通土製炸彈」,又於上水一間村屋發現懷疑是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共拘捕 10 人,繼一名男子人於今午提堂後,另一名報稱機械技工的 29 歲男子又被落案起訴製造爆炸品罪,粉嶺裁判法院今晚 8 時緊急開庭處理提堂。控方稱今有「突破性進展」,因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家中製造強力炸藥 DNT,但辯方指,警方今拘捕了被告的太太等家人,更在為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時稱:「如果你唔認哂佢,呢啲全部造死你太太、媽媽!」

控方:被告在警誡下招認製造 DNT

約過百名公眾人士,包括不少粉嶺的街坊,於晚上陸續趕到粉嶺法院聲援。

法院於8時開庭,但因辯方律師仍未趕到,一度休庭約個半鐘至約 9 時半才能開庭。控方於甫開庭時向法庭解釋,須於晚上緊急開庭的原因,是因控方取得「突破性進展」,被告黃偉然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在家中製造涉案的強力炸藥 DNT,又透露製造過程和來源。

控方認為證據強烈,被告在前天被捕還押至今,控方遂趕及被告被還押48小時的限前完結前,於今晚落案控告被告。

控方透露案情指,警方於前天(14 日)已在上水進行針對爆炸品製造組織的行動,到被告位於沙頭角公路的吳屋村住所進行搜查,並搜出七大類化學品,包括 4 樽硝酸、6 包硫磺粉等,以及計時器、 電路板、容杯、卡式石油氣罐等,當日拘捕被告,及至今天取得飛躍性進展,警方在其村屋住所對出的農田掘出一個紅色膠袋,內有 100 克糊粉狀物體,即強力炸藥 DNT,可製造土製炸彈,造成致命傷害。

稱從田中掘出炸藥 但無沾泥土

辯方律師投訴指,本來有另一位律師跟進被告的案件,今午下午 5 時也有打電話詢問警方案件是否會提堂,警方否認, 及後律師團隊從傳媒得知,案件會於今晚提堂,再向查證,警方起初「十問九唔應」,最後才確認案件提堂。

辯方指, 警方分開前天和今天進行兩次搜查,今天突拘捕被告的妻子、母親及工人,之後於下午 5 時與被告錄取錄影會面,被告要求見律師,警員威嚇他:「如果你唔認哂佢,呢啲全部造死你太太、媽媽!」

辯方又指,警方聲稱從被告住所對出田地掘出的裝著涉案炸藥的膠袋,從相片可見,其表面全沒沾有泥土,而警方聲稱在被告住所搜出的懷疑可製造炸彈的物品,實為通渠水、硫磺、天拿水等,而所謂的「計時器」,亦只是「火牛」。

辯方: 被告僅中五學歷 說出「DNT」不尋常

而被告被指在錄影會面中有招認及提及「DNT」,辯方指, 被告只有中五文科畢業的學歷,能夠說出「DNT」一詞實為不尋常,亦非在自由意志下錄取口供,「有好令人不安的地方」。

案件押後至 4 月 14 日再訊

辯方申請保釋,指被告願提供3萬元保釋金,本也想家人為其作人事擔保,但因其家全已被捕,所以未能提供,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押後至 4 月 14 日再訊,以待警方再作化驗,被告還押。有聲援人士得悉被告不獲保釋後,在庭外大叫「無法無天,死黑警,搞錯!」散庭後,有十多名軍裝警駐守法院門前,聲援人士大叫「解散警隊,刻不容緩!」

報稱機械技工的男被告黃偉然(29 歲)於前天(14 日)被捕至今被押解上法庭,但控罪書指他於今天製造爆炸品。黃被控製造爆炸品罪,指他在本月 16 日在沙頭角公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 DNT 的強力炸藥。

案件編號:FLCC26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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