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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集會】被控襲擊拒守禁足令 女被告:未能入機場用餐會抑鬱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8月22日10:31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2日07:49
集會當日多班航班取消。資料圖片
機管局本月14日宣布已取得法庭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機場指定範圍內進行任何示威活動。 資料圖片

機管局因應較早前市民發起「和你飛」活動,本月14日宣布已取得法庭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機場指定範圍內進行任何示威活動。頒佈禁制令當日一名58歲女子卻「硬闖」機場,被保安截查時更涉嫌咬傷對方。她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她反對禁足令,聲稱指定要到機場粥麵店進食,不然會感到不開心和抑鬱,遭法庭拒絕其申請,仍須遵守禁足令。
被告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不反對被告續保釋外出候訊,但就不可進入機場範圍。被告反對該禁足令,並表示若然食不到機場的某間粥麵店,會感到不開心及抑鬱。法庭最終不接納其解釋,她須遵守禁足令。
58歲被告盧加敏,現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她於本年8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2號客運大樓6樓,G出口的機場保安人群管制站襲擊尹姓女保安。
機管局早前表示已取得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亦不得在機場出席或參與任何在機管局指定地方之外舉行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14日起,客運大樓開始實施進出管制安排,除機場員工以外,旅客需持有24小時內離港機票或登機證等,方可進入客運大樓,而據知當時被告未持有任何護照、機票或登機證。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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