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暴動罪重審】商議四天無結果 明天再續 法庭將提醒有權就未達裁決控罪解散陪審團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3月22日02:40 • 發布於 2019年03月21日12:19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參與旺角暴動,其中一項陪審團未達裁決的暴動罪於高等法院重審。本案9人陪審團從周一(18日)中午起退庭商議,至今39小時仍未有結果。法官黃崇厚黃昏7時半開庭,指示陪審團停止商議,明早9時半再續。

黃崇厚準備於明日提醒陪審團,法庭有權聽取陪審團的部分裁決,亦有權就其他未達成裁決的控罪,解除陪審團就該項控罪的職務,不過如果陪審團需要更多時間考慮,不論他們需要多少時間,法庭都會給予,但如果他們認為已無合理機會作出裁決,則要告知法庭。

控辯雙方商討時,代表第四被告容偉業的大律師郭憬憲重提,指現階段向陪審團指出《陪審團條例》第27條,即如果陪審團未能達成多數裁決,法庭有權解散陪審團,是合適的做法。郭憬憲指,案件審訊至今已接近週末,陪審員可能會有家庭崗位的考慮,可能因為感到壓力,不再堅持自己的看法,法庭有需要此時告知他們,他們無需無了期商議下去。

不過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則認為,法庭之前已兩次提醒陪審團,如果他們無法達成裁決,則需要告知法庭,控方認為法官無需提及《陪審團條例》第27條。

本案陪審團自本周一(18日)中午開始退庭商議,截至今晚已近39 小時,仍未有結果。陪審團早前曾經透過字條告知法庭,他們就其中三項針對第四被告容偉業的控罪,未能達致符合法律要求至少 7:2 的大多數裁決,要求法庭作進一步指示。法官黃崇厚當時指示陪審團繼續商議,不應在時間上感到壓力。

在今次審訊當中,被告梁天琦、李諾文及林傲軒各面對一項暴動罪,三人面對控罪均是上次原審未達裁決。至於被告容偉業則被控 7 項控罪,包括 4 項暴動罪、一項襲警罪、一項煽惑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