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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重審】否認早計劃使用武力 梁天琦:無預計過件事會咁樣發展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2月22日11:10 • 發布於 2019年02月22日09:47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被控參與旺角騷亂,其中一項陪審團未達裁決的暴動罪於高等法院重審。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今午指,梁天琦當晚到達砵蘭街後不久,即用粗口辱罵小販管理隊人員時,已決定要以武力對抗警方,目的是要告訴別人,本民前會以激烈手法爭取認為正確的事情。梁天琦承認,自己及人群當晚衝向警察防線屬武力行為,但他只是魯莽而非蓄意,衝向警方行為「沒有目的可言」。梁天琦表示:「我完全無預計過,成晚件事,會咁樣發展。」

被指說粗口激烈 梁天琦承認非必須

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問及梁天琦,知否無牌熟食小販擺賣屬違法,他們阻塞街道令人行出馬路,亦很容易釀成交通意外。梁天琦表示,知道無牌擺賣屬違法,但他認為食環署在農曆新年期間一般會酌情處理,容許小販擺賣。不過梁天琦指,雖然小販擺賣有可能導致交通意外,但可能性不一定高,因為他曾住在深水埗,當區桂林街有小販擺賣時,亦會造成人車爭路情況,但他未見過釀成交通意外,他對類似場面可謂「見慣不怪」。

郭棟明又指,梁天琦在主問時供稱,父親熟讀四書五經,是個有學養的人,但梁天琦當日卻以粗口辱罵食環署人員,質疑如果梁父有教他以禮待人,為何梁天琦當日言行如此激烈。梁天琦承認,自己當時非必須用如此激烈方式對待食環人員,他同意郭棟明指,就算自己當時目的正確,手法並不正確。

控方質疑原審無提及曾反問黃台仰「點衝呀?」

郭棟明指出,梁天琦在案件原審時,沒有提及過黃台仰曾對身邊的人說「數三聲,就衝」,而自己則曾反問黃台仰「衝?點衝呀?」,質疑梁天琦為何如此重要細節都會遺漏。梁天琦解釋,他在原審時不肯定這段對話是否存在,「因為我要和當事人(黃台仰)求證,但我係做唔到」,但今次其代表律師馬維騉於庭上再播放片段,並問及相關細節,令他記起這段對話,畫面所見情況亦相當吻合他的記憶,「我對此對話的印象是深刻的,因為這是我意識較模糊前,記得的最後一件事。」

梁天琦在盤問下表示,當的士被圍困在砵蘭街時,有不少人擔心警方會藉處理交通事故清場,因此他認為,如果警方當時可派較少警員去處理,事故可得到更快的解決,人群亦不會因太多警察在場,感到緊張而聚集於馬路上。

梁天琦又指,他在審訊中看過片段後,得知警方當晚第一次施放胡椒噴霧,是因為有人推撞警方在先,惟他在現場看不清兩者因果關係。梁天琦形容,由於警方推進高台時情況混亂,他聽不清楚廣播稱,警方的行動只是為了開通馬路。

郭棟明指,站在群眾前排、被指是第二被告李諾文的男子,被片段拍到手持一個屬於本民前的膠盾牌,亦和一名本民前成員有接觸;而第三被告林傲軒,則被拍得曾經和幾名本民前成員有對話或接觸,質疑梁天琦聲稱在案發時不認識李諾文及林傲軒的說法,並非事實。

梁天琦表示,案發時他沒有指示要分發盾牌,當時亦不知道盾牌屬本民前所有,他沒有特別理會什麼人用了這些盾牌。而從片段所見,林傲軒當時說不上和本民前成員有交流,其中一名成員充其量只是「瞄一瞄」林。梁天琦堅稱在案發時不認識二人。

控方已經完成盤問,梁天琦周一(25日)早上起將接受代表律師複問。案件周一早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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