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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進取還是扯後腿? 陳志全從台灣同性婚姻看香港平權運動路向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3月19日11:15 • 發布於 2019年03月19日08:23

2017 年 5 月,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宣佈禁止同性結婚屬違憲,司法院外的民眾大力揮動彩虹旗幟歡呼。

象徵團結、共融的彩虹旗背後,同志運動力量卻一直暗藏路線之爭:有人認為婚姻平權要一步到位,有人更願意協商妥協;有人希望做到人人平等,有人更相信策略,認為過度激進只會扯後腿。

香港首位出櫃同志立法會議員、人民力量陳志全(慢必)早前赴台,與同志平權組織、民進黨及陸委會見面。一方面為探討當地婚姻平權草案細節,另一方面亦了解到當地平權策略路線之爭。

同枱食飯,各自修行。這是同志平權運動無可避免的現實,港台兩地皆如是。分歧與矛盾之間,平權力量可會找到共同點?

陳志全
陳志全

陳志全

公投慘敗揭示同志內部矛盾

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在 2017 年 5 月作出第 748 號解釋,指出台灣現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下令有關機構要在兩年之內修例,讓同性伴侶可以合法登記結婚。

不過去年 11 月台灣進行公投,反同組織所提的愛家三公投(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結合、國中小學不實施同志教育、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別兩人共同生活權益)均獲通過,至於支持同志平權的兩個提案則被否決。

公投結果,無疑重挫台灣平權力量的信心,同時曝露了平權力量的內部矛盾。陳志全形容,部分台灣同志團體,其實一直反對平權公投召集人苗博雅發動兩條同志平權公投提案。他們質疑,讓兩條撐同、三條反同議案混在公投內,只會引起選民混亂。同志團體要用「兩好三壞」等繞口的宣傳口號教育選民,亦增加動員難度。

陳志全指,有同志組織亦認知到,其實小眾權益根本不應公投決定,而公投門檻太低,可能導致未來大選會被強加幾條同志議題的作公投牽制:「民進黨作為執政黨,他們要負此責任。唔通我要公投歧視黑人,大家有七成支持就去做咩?」

「九合一」選舉及公投暴露了同志團體的弱點:要打如大選般的仗,是他們能力範圍以外的事。相反地,反同勢力動員力強、資源又多,還向外國右派基督教會「取經」,學習推動議題和打傳媒戰。雙方本來勢均力敵,在鋪天蓋地的廣告攻勢後,反同力量開始拋離。

2018年10月27日台灣同志遊行
2018年10月27日台灣同志遊行

2018年10月27日台灣同志遊行

跨境婚姻問題成黨派衝突點

台灣同志團體爭取多年,上月行政院終於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現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 5 月 24 日前很大機會正式通過。當香港同婚立法仍遙遙無期,眼見對岸台灣即將成為亞洲首個承認同婚的地區,令人思考跨境婚姻的可能性。慢必赴台時,與多個推動同婚組織、民進黨及陸委會會面,提出有關議題的可能性。

現版本的同婚專法,只有在兩國均承認同婚的前提下,才能與伴侶在台結婚。現時全球有 26 個承認同婚的國家,若草案通過的話,台灣同志只能跟來自這些國家的伴侶成婚。而香港、澳門以至中國都不在此列。

不過跨境婚姻的問題,亦成為不同黨派的衝突點。

陳志全稱,陸委會對跨境婚姻的反應正面,表示將以專案處理大陸及港台人士赴台註冊的問題。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早前亦稱,專法若三讀通過,陸委會會以「尊重人權的角度」一視同仁,檢視兩地條例等措施;台灣外交部也稱,同婚應是人權和普世價值,但要下一階段才處理。

不過立法院第三大政黨時代力量,早前提出最進取、有關跨國同婚的議案,包括容許來自未承認同婚地區的人,與台灣同志結婚。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即在 Facebook 上大罵時代力量:「這根本是在扯已經步步荊棘的同婚法案後腿」、「拜託這種案子別在這個時候提出吧」。

「他們(民進黨)就是說:你提出來是亂了事、幫倒忙,你提條辣的出來,會激起對方又提(更辣的反同議案)出來。」陳志全嘆道。

正值民進黨黨內初選「尷尬期」

名字冗長、但繞過正反雙方爭執不休的「婚姻」、「伴侶」等字眼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上月獲通過,日前逕付二讀,進入朝野協商階段。這個行政院版草案,是以同志團體一直反對的「專法」形式立法,不過同性伴侶可享有與「民法」相同的結婚、繼承財產等大部分權利。

留台時,陳志全曾與陸委會、民進黨、支持同婚組織如「婚姻平權大平台」和「伴侶盟」等會面。他稱他們雖認為草案仍存在很多問題,不過作為起點屬可接受,總「有好過冇」。民進黨也希望早日通過法案,以免惹來更多反同團體的反對聲音,夜長夢多。「他們現在真的很現實,專法有很多缺點,例如有關宗教『霸權』、未處理跨境婚姻,領養又不夠平權,但在這階段,他們知再提出也沒用。」他說。「連最激進的同志團體,也同意民進黨的策略,想先盡快通過。」

不過陳志全形容,即使民進黨為立法院最大黨,行政院幕僚也擔憂草案或可能通過不了,因為現時政治形勢「十分微妙」。草案進入朝野協商的關鍵階段,卻正值四月民進黨黨內初選的「尷尬期」,不少立委受到來自地方的壓力,如果民進黨祭出黨紀要求立委支持,會令黨員左右為難,加上立委本身可能因宗教等因素,對同婚持不同立場,故難以估計最終成數有多大。

陳志全引述行政院長蘇貞昌之女、民進黨新北市立委蘇巧慧稱,對形勢感到為難,壓力下更天天被選民罵,「有支持者跟她說:『我兒子跟男人結婚不生子,我將來死了就沒有人拜』。你感受到這班民進黨立委承受的壓力。」

資料圖片:台灣支持同性婚姻集會,圖片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facebook
資料圖片:台灣支持同性婚姻集會,圖片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facebook

資料圖片:台灣支持同性婚姻集會,圖片來源: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facebook

陳志全求約見 國民黨撐同立委失聯

此外反同團體繼續進擊,「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提出反同婚草案,將「婚姻」二字剔除,僅承認同志伴侶是「家屬」關係,草案將與行政院版草案,併案協商。他指同志團體斥此法案歪曲釋憲,連「婚姻」也沒有了,「這已是同志團體的底線,退無可退、讓無可讓。」

國民黨也非所有黨員反同婚,但對草案投同意票的,卻一個也沒有。外界視為進步力量的立委許毓仁, 2016 年時曾提出《婚姻平權法案》,不過今次投票時,卻沒有出席投票;蔣經國長孫、立委蔣萬安亦缺席投票,只在 Facebook 上隱晦地寫「#沒去投票並不代表反對」。

今次陳志全約見許毓仁,對方答應後卻失聯,最後並沒有會面。他連一位國民黨立委也見不到。

同性婚姻「扯後腿」想法 在港不復再

在香港,這種怕被「扯後腿」的情緒,在同志平權圈子中亦非罕見。陳志全坦言,以往的確有平權人士認為,《性傾向歧視條例》已在「食糊」邊緣,突然提出同性婚姻只會刺激反同力量動員反對,「早期同志圈中真是有些人覺得,你就不要節外生枝,令矛盾加劇」。不過他認為如今《歧視條例》拖延多時亦未有成果,所謂同性婚姻「扯後腿」的想法已經不再存在。

陳志全形容,現時香港同志平權局面是「百花齊放」,但亦指出至今仍未有平權人士直接挑戰,香港婚姻條例乃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七條所指「香港居民的婚姻自由和自願生育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皆因擔心一旦官司輸了,同婚就會被關上大門,甚至要驚動人大釋法。

一些更進取的議題,陳志全亦坦言無意推動。例如 2017 年香港法庭審議一宗罕見亂倫案件,父女二人互生情愫、雙方同意之下發生性關係,結果父親被判監 24 個月,而女兒則被判監 14 個月但緩刑 2 年。

事件引起外界討論亂倫罪的必要性。陳志全對亂倫問題顯得尷尬閃縮,他當時向記者表示:「我希望你明白我的難處,不太想跌入去,與你深入討論。…何君堯之流已說,如果我們用此(同性婚姻)思維,其實人獸、亂倫,應該都要討論。所以我回應(亂倫)這個問題的時候要好小心,不想在一場戰爭都未曾處理,就要開一場更複雜的戰爭。」(詳情見當年報道

如今陳志全亦坦言,亂倫議題至今仍然沒有推動運動的空間:「不要論到那裡住啦,任何跟性、倫理有關,都是艱難的……沒有空間運動。」

 

台港平權法院帶動 香港可借鏡台組織動員

陳志全稱,台灣平權運動在民主制下,相對有較多政治考量,要看時機、有所取捨進退「食糊」。反觀香港並沒有針對爭取同婚的運動和策略,相對上沒甚立法平權土壤,本地同志組織大多數規模較小,多以百花齊放形式專注不同議題。

特區政府冷待平權運動,《性傾向歧視條例》又只聞樓梯嚮,立法一途舉步為艱。陳志全去年提出議員議案,要求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政策,是史上首次將同志伴侶關係寫入立法會議程;結果在建制派壟斷的功能組別反對下被否決。

本地性小眾平權,似要靠司法覆核推動。現時香港有三宗挑戰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權利的司法覆核案件。他稱,無論在受養人簽證「QT 案」,還是入境處職員梁鎮罡(Angus Leung)就丈夫申請配偶福利興頌,到跨性別女性婚權的「W」案,政府不想被恐同和反同勢力指責,都採取「拖字訣」。「如法庭判了,就跟法庭做,可以跟反同團體說:不關我事,是法庭叫!我只是落實法庭的判決。」他說。「台港兩地都是法院帶動,民間可以推動,但成事、迫到政府做嘢,都是靠法庭。」

台灣將在同志平權跨進一大步,香港能如何借鏡?今次赴台讓陳志全了解到,當地同志平權組織是以長期作戰為重點,由文宣到籌款等組織動員,均十分專業,譬如「婚姻平權大平台」就有會址和十個全職。他認為,現時本土同志團體「打仗能力不高」,議題未夠清晰、動員也不夠快,期望日後能向台灣「取經」發展類似平台,又在資源和精神上支持司法覆核者,至少令他們無後顧之憂。「這些都是打仗要準備,不是要打仗才拉雜成軍。」

陳志全承認,台灣有民主選舉,對爭取平權的確是很大助力,怎樣也比香港容易。「有民主制度,司法系統會傾向公平;極權社會並非三權分立,法院的獨立性和開明程度也受影響。」他慨嘆。「比在民主社會,要在專權社會推動平權是更加艱難。」

擬推歧視條例草案 籲政府停止迴避平權

他認為同婚是大勢所趨,《民事伴侶法案》去年年底獲泰國軍政府支持,送交國會審議;日本多個區政府,數年前起亦陸續承認同性伴侶。當台灣通過草案,對香港有正面推動,亦構成壓力。「華人社會有一個地區踏出了這重大的一步,亞洲四小龍中香港要爭取競爭力,也是要回答這些問題。而特區政府正在迥避,歧視條例好、同性伴侶也好,到有一日連新加坡都做、我們也未做,就死啦!」他說。「壓力是怎樣也是會累積的,(事情)會一路向前,很難再倒退。」

至於平權的下一步,政府指要研究《歧視條例》在不同司法管轄區的策略,承諾年中交報告,陳志全稱,手上已有完整的草案文本,並打算適時以私人草案提出,作為民間公眾諮詢的基礎。此舉亦迫使政府表立場,有實質文本推動社會討論,反同團體也可針對條文討論豁免。

「有文本,才有實際討論,而不是像(反同人士)般散播仇恨,老師講句說『不認同同性戀』就失去工作。其實歧視條例邊有咁惡呀!你說不喜歡黑人是政治不正確,但也不會犯法。他們就是在沒條文下渲染這種恐懼。」他說。「啟動程序,起碼件事會向前,我相信大部份香港的同志團體也會支持,迫政府盡快處理。」

作為議員,香港面對 23 條立法和國安法等「大事大非」,陳志全則覺得是「做得多少做多少」,一如今次《逃犯條例》般,他會與同志議題一併推動。推動時也有策略性考量,如去年提案用的是「伴侶權」,刻意避開具爭議性的「婚姻」字眼,有助游說建制派支持。「我實質權利大於名字,如我先不提『婚姻』二字阻力會較少,甚至建制派也能支持的話,我覺得是應先爭取伴侶權。」他說。

「我覺得是 never too many、 never too much,民主派也沒人主動提同志議題,我不講,誰講?」

文/S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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