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安全屋幽會】涉事警司曾駐守商罪科 破獲多宗偽鈔案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01月16日04:09 • 發布於 2019年01月16日04:01
警隊內部瘋傳一名已婚警司與任職另一政府部門的已婚女子。 網圖
警隊內部瘋傳一名已婚警司與任職另一政府部門的已婚女子。 網圖
警隊內部瘋傳一名已婚警司與任職另一政府部門的已婚女子。 網圖

警隊「安全屋」(Safe House)竟被保安部一名警司涉公器私用作「偷情密會」勝地,警隊內部昨日瘋傳一宗保安部醜聞,指一名已婚警司與任職另一政府部門的已婚女子,多次齊往紅磡的「安全屋」疑幽會。據悉,涉事警司姓馮,過去曾駐守旺角警區情報組及商業罪案調查科,為人低調。
據了解,馮與妻子育有一女,曾駐守旺角警區情報組及商業罪案調查科,期間曾破獲多宗偽鈔案。他曾獲頒長期服務獎章及加敘第一勳扣,去年9月升為警司並調職至保安部。至於涉事的女主角,則在建築署任職測量師,在「安全屋」附近大樓工作。
據在警察內部通訊群組瘋傳的訊息披露,馮持有以公帑租用、位於紅磡鶴園街一所工廈一個單位所設「安全屋」的鎖匙,該「安全屋」暫時丟空,他涉私下與案中女主角,每逢有空或周末即往上址幽會。女方丈夫起疑心下聘用私家偵探跟蹤追查,拍下自己妻子與警司兩人出入「安全屋」的片段,在過去一個月更拍到兩人多次出入上址,甚至傳出女方可完全自出自入「安全屋」,懷疑她知悉門口密碼。
據了解,警隊高層接到投訴後極之震怒,內部正徹查此事。據知,當警隊內部完成調查,會將事件報告及建議交予公務員事務局開會審理,由當局作判決,一旦確立「罪成」違紀違規,輕則可判處警告等,最嚴重會革職。
「安全屋」多數設於民居之中,工廈、商廈、酒店房間也會租用,警方會不時轉換地點。據悉,入住「安全屋」的人士,均需簽署保密協議。警方表示不評論事件,但強調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正處理。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