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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圍困理大】首批被告 19 人控暴動 投訴警近距離射橡膠彈 遭威嚇「帶去新屋嶺雞姦」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14:57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12:39

警方自周日起圍攻香港理工大學,發生猛烈衝突,首批共19名被告的案件今午(1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19 人在周一(11月18日)清晨 5 時許被捕,被控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參與暴動,有16歲男被告投訴指有蒙面的速龍向他稱:「帶你哋去新屋嶺雞姦!」另有被告指有操普通話警員對他拳打踢頭,被警近距離向其手及手指射橡膠子彈,被告陳俊榮投訴被捕時曾出示聖約翰救傷隊急救卡,未獲歸還。有女被告投訴被羈押30小時內,有15小時未能用膳,在多番要求下也只獲發3杯水。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回應指,不希望有錯誤訊息令人以為法庭是監管警察的機構,警察亦非法庭一部份,「法庭,喺香港制度下,唔係監管警察」,作出的投訴須與案件日後程序有關。

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11名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天晚上11時至早上7時宵禁,以及須守禁足令,範圍包括理工大學、尖東一帶,有兩名被告為理工學生,若要上學,可獲豁免,能進入理大範圍。有兩名被告保釋被拒。

兩名被告保釋被拒

庭上多名被告投訴警員,16歲鄭姓男學生被告投訴,他被制服時有速龍將磚踢向其手踭,更有無號碼兼蒙面的「速龍」向他指:「帶你哋帶新屋嶺雞姦!」第14被告學生馬健文(17歲)投訴被制服時被警員辱罵為「曱甴」,更被操普通話的警員拳打及踢頭,他又投訴被拖行至面部嚴重擦傷、叉頸至呼吸困難,他亦要求送院,但至今未獲受理。有7名被告投訴被警方要求穿上裝備、配件、手套拍照。

被告學生禤曉諾在庭上表現憂心忡忡,眉頭緊皺,透過律師投訴指被羈押30小時內,有15小時未能用膳,在多返要求下也只獲發3杯水。

15小時未能用膳   只獲發3杯水

14男5女被告,13位為學生,9人為18歲或以下,9名被告穿上同款灰衫上庭,全部被控共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昨日(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第五被告16歲黃姓女學生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噴漆、一把螺絲、一樽火水和一盒火柴,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近半數被告18歲或以下

黃另被控一項「未有出示身分證」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當警員6841出示獲正式發給的證明文件以證明他是警務人員,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第九被告溫皓忠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害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剪刀、鎅刀、鉗子、五卷鐵線、一袋索帶和麻繩,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控罪亦指他同日同地意圖使警務人員X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

據悉,被告溫皓忠疑用鎚仔打傷警員眼部。

6名被告柯仁龍、譚俊輝、謝兆龍、吳日軒、林浩陽及李家樑仍然留醫未能出庭,押後至11月22日提堂。

19名被告包括陳浩漁(17歲,學生)、盧可文(21歲,學生)、禤曉諾(18歲,理工學生)、鄺小凡(20歲,無業)、姓黃(16歲,學生)、李沛珊(22歲,旅行社職員)、柯仁龍(18歲,學生)、陳俊榮(29歲,設計師)、溫皓忠(26歲,文員)、譚俊輝(18歲,學生)、謝兆龍(19歲,學生)、吳日軒(18歲,學生)、黃文浩(22歲,浸大學生)、馬健文(17歲,學生)、梁錫俊(22歲,無業)、陸偉恆(20歲,學生)、姓鄭(16歲,學生)、林浩陽(25歲 ,文員)、李家樑(18歲,理大學生)。

案件編號:WKCC43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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