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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壓港】李柱銘:中共黨人治港 不離港不放棄 斥有人空談港獨令年輕人受害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07:24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07:23

全國人大會議昨日(28 日)以 2,878 票贊成,大比數通過「香港國安法」決定草案。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今早(29 日)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當中表示,「香港國安法」的訂立,顯示中央對港實施全面管治權,不再「高度自治」,而且是「黨人治港」。但是李柱銘不願意宣示「一國兩制」已經死亡,因為現時是中國違反承諾,「唔係我哋錯」,外界和港人仍然應該爭取中國重新遵守「一國兩制」,自己亦無懼中共打壓,亦不會離開香港,「我點解要咁容易俾中共咁易撇甩中英聯合聲明的安排呢?撇甩《基本法》俾大家的承諾呢?點可以放佢一馬呢?我唔會㗎。」李又認為「港獨」是「羅曼蒂克」想法,並不可行;除了中國不會答應外,他亦不喜歡部分人只口講提倡,但不採取實際行動,反而令出力爭取的人承擔後果。對於英國考慮延長 BNO 護照持有人留英期限,將有利進一步取得公民權,李認為英國「完全有責任」推出相關措施。

「黨人治港、全面管治」

李柱銘表示,自去年「反送中運動」至今的示威活動都沒有損害香港法治,因為「次次都拉到人」,違法人士都會被起訴,接受公平審訊,「最多只可以話治安有傷害」,「但係警察打人,撳咗落地下仲要打,返到差館又打,咁係咪犯法呢?依家一個都冇告,呢啲先係破壞法治。」李柱銘又說,中央聲稱香港出現危害國家安全情況而主動立法,雖然立法行動在他眼中「一啲都唔出奇」,但已經違背《中英聯合聲明》:「唔係港人治港,係中央政府治港」,「而家都係一國兩制,但係變成黨人治港,同埋全面管治。」

稱《聯合聲明》為國際條約   外國有權發聲

李柱銘又指,中央政府一直認為香港是「內部事務」並以此批評外國干涉,惟他不同意香港問題屬於「內部事務」的說法,而且是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在先:「氹咗英國人將香港島、九龍同新界交咗俾你之後,依家就話唔理《聯合聲明》,話佢冇用」。李並且說,《南京條約》和《北京條約》已明文表示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新界才為租借地;在 80 年代中英談判時,英國是有所妥協才將港九新界一併交還給中國,「你唔可以話係內部事務。《中英聯合聲明》係國際條約,冇呢個協議,香港九龍根本就唔係你嘅。你當初取得國際社會支持,求人哋(將香港九龍)俾返你,人哋支持咗你,你而家有咩行動,點解人哋冇權出聲?」

期望中國遵守「一國兩制」承諾

李柱銘一直被中國指是「禍港」人物之一,李柱銘就指自己沒有份量,去到外國亦不會指點外國議員和官員如何制裁中國,「我去到美國都只係講香港真實情況佢哋知,認為佢哋有道義上的責任,為香港人發聲。我唔會教佢應該下一步做咩」,「你點做,係你自己嘅事」。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表示香港難再保有回歸前的特殊待遇,李柱銘預計稍後的制裁措施會「傷害到香港」,他自己並不希望見到,所以一直強調中國應該遵守承諾,「所以我最終仍然係希望同要求,中央政府行返鄧小平訂立的基本方針和政策,俾返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

82 年訪京曾提出「港獨」遭拒

李柱銘又說,留意到有人提倡「香港獨立」,「獨立係好羅曼蒂克,但行得通咩?」李柱銘更加透露,他早在 1982 年的「訪京團」已經提出過「港獨」。「當時(港澳辦副主任)李後約咗我哋 7 個法律界人士傾計,突然間佢話想傾下香港前途問題,我哋 7 個嚇到面都青。佢話你哋唔使驚,領導人係想香港繼續穩定繁榮。」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李表示要「講真話」,「我同佢講,你又要繁榮,又要主權,咁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新加坡係獨立國家,如果你俾香港獨立,我哋未必要一個好似李光耀咁叻的人做領導,就算好似我乜都唔識的李柱銘都可以做。所以講香港獨立,我係第一個講。」

李柱銘並且說,由於「港獨」的提議被拒絕,所以後來才提出「主權換治權」的想法,「好似業主租屋俾人咁,間屋係你嘅,你租俾人咋嘛,但對方又話『有治權無治權是空的』」,最後才逐漸發展到《中英聯合聲明》的安排。李柱銘強調港獨「好危險,一定要諗負出代價有冇成功的機會?」,「見到年輕人係好搏,但我就唔鍾意有啲人鼓吹獨立、搞革命,但自己唔走出嚟,呢啲人我真係唔妥」,「搞革命係『搞』,冇人係『講』㗎,點會講人聽我之後會點做?」

「而家唔係我哋錯」

英國外相藍轁文表示,考慮更改 BNO 護照在英國的居留條件,居留期由 6 個月變成 12 個月,期間可以工作或讀書,並指此舉將會為將來取得公民權提供路徑。李柱銘認為「英國完全有責任去做」,他過往亦曾經參與爭取本港市民獲得居英權的工作,但他也沒有忘記未取得 BNO 的人:「呢個方法係咪好?唔係曳,但係會令年輕人、中年人離開香港。仲有啲人唔離開得、冇條件,咁我哋點處理呢班人?」他認為,最好的方法仍然是中國遵守《中英聯合聲明》,「點解要假設唔得而唔爭取?而家唔係我哋錯喎。」

不離開香港   不讓中共食言

李柱銘回望過去,表示自己曾經有一刻想過離開:「80 年代初有諗過,但我過唔到自己一關。嗰陣機場仲喺啟德,如果我離開,我最想去係美國加州,因為天氣好。不過我又諗,如果我一家人離開香港,但喺飛機望返落黎香港,我都會諗『香港最艱難的時候,你就走咗?』」,最後決定留在香港,至於往後的從政之路,就是因為《聯合聲明》簽訂後,「希望以我嘅法律專長,維護香港人的法治精神同保障人權」。

李柱銘最後重申,自己現時只有 BNO 和特區護照,「故意唔申請其他國籍」,因為要繼續留在香港守護一國兩制,「如果我走,我成世為香港人爭取過的嘢,咪一下子自己抹左佢?我點面對人呀?」他又指,知道中共想他離開香港,「佢梗係想我走啦。我走嘅話佢包機都肯俾我」,「但我點解可以咁易俾中共咁易撇甩《中英聯合聲明》的安排,同埋《基本法》俾大家的承諾?點可以放佢一馬?我唔會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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