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兩次過百萬人遊行,612 示威更演變成大規模警民衝突,在清場行動期間,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制服無展示警員編號,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解釋,是因為制服「無位」。有市民今日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挑戰警務處批准「速龍小隊」制服不顯示編號。
入稟人是 73 歲的陳基裘,他在法庭外表示,自己當日在金鐘觀察,無參與示威,晚上約 8 時他在夏慤公園坐下休息,被未有表露身份的黑衣人士驅趕,並阻止他用手機拍攝,從衣著判斷對方是警方「速龍小隊」,他原本想投訴對方不禮貌對待,但由於不知道警員編號投訴無門,所以入稟司法覆核,挑戰警方容許「速龍小隊」制服不顯示編號。
李家超早前亦在立法會,被民主派質疑為何 612 清場時,「速龍小隊」制服無顯示編號,李家超稱是因為制服無位,但相片顯示 6 月 9 日警民衝突時,部分「速龍小隊」的制服上有顯示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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