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控方要求代號隱警員身份 區:做法使警員無法問責給予特權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10月17日04:12 • 發布於 2019年10月17日04:09

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7月7日旺角衝突中,涉嫌以大聲公推撞警員長盾,以及用大聲公和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員對話時,因大聲公太大聲致使一名警司耳朵痛楚,被控兩項襲警罪,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因應網上「起底」事件,要求以代號隱去兩名受傷警員的姓名。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就控方匿名申請作處理,及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控罪指,區諾軒於本年7月8日大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AAA及警司EEE。

控方今表示準備答辯,但向法庭要求將兩名受傷警員的姓名以代號取替,指考慮到現時社會情況,網上有不少針對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起底」行動,認為有需要保障相關人士資料。

辯方律師文浩正反對指,10月初控方向被告提交控罪書時已透露警員姓名,認為法庭程序須公開。文浩正又指,控方控以被告襲警罪,受襲擊人員應屬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不明白為何會因此構成壓力或尷尬,認為若是擔憂被「起底」,「咁好多案件都要隱姓埋名」。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卻多次強調,若控罪書披露警員姓名或對有關證人出庭作供構成壓力,認為將事主姓名隱去符合人事私隱及公眾利益,因為社會內仼何人都可出庭作證,「相信廣大市民都唔想自己家人出庭作供時受傷害」,指當事主有真誠的憂慮時,法庭須顧及公眾利益,考慮如何保護他們,使司法公義可得到彰顯。

區諾軒在庭外表示,一定程度地公開警務人員資料是合理的,「正如我哋成日話點解要有警察委任證,你執勤,我哋就要知身份」,否則若濫權濫捕等情況發生,市民便無法問責,變相給予警方特權。限制傳媒報導身分,亦會使傳媒失去監察能力。

區諾軒希望法庭能作適當平衡,就公開警員資料和證人是否會因此在出庭作證時受影響,作出公允判斷。

守護言論與新聞自由。立場新聞,寸步不退。
每月贊助支持立場新聞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