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修例風波】27歲女蒙面被捕 控方因《禁蒙面法》違憲申押後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08:18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8:10
《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違憲。

《禁蒙面法》實施後翌日,港島九龍均有市民發起遊行,各區再次爆發衝突事件,警方在黃大仙區拘捕一名27歲女子,控以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由於《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違憲,律政司亦已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下月開審,控方今表示現等候上訴結果,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裁判官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明年3月9日再訊。
29歲被告陳子晴,報稱任職售貨員。被告早前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其現時獲准每月到警署報到一次,亦獲撤銷宵禁令及離港限制。
控罪指,她被控於本年10月6日在九龍黃大仙東頭邨道邨榮東樓外,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
本報記者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