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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消防員涉持汽油彈拒捕襲警 官指重犯機會高拒保釋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2月09日05:23 • 發布於 2019年12月09日04:12
有示威者當晚於山東街交界縱火。資料圖片

33歲消防員涉嫌在11月10日在旺角手持汽油彈,其後拒捕逃走並襲擊警員,他被控一項襲警罪、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需還押至1月21日待案件再訊。他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彭寶琴法官考慮後指被告重犯機會高,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報稱任職消防員的33歲男被告方志雄被控在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署理警長X。方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錘及摺刀。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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