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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民主派去信羅智光 指光頭警長微博引爭議疑違反守則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0月22日08:50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2日06:10
民主派去信關注劉澤基微博言論。資料圖片

警察機動部隊警署警長劉澤基,上月開設微博「香港光頭警長」後就不時在微博發表爭議性政治言論,令其在内地走紅。民主派立法會全體議員今日去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對劉澤基一再在微博發表政治言論表示關注,質疑劉澤基言論違反公務員及警方相關守則。
信中引述《警察通例》第6章第34條,指出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尤其不能參與政治活動,包括向傳播媒介發言,又引述《公務員守則》第2章第2條,指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由此質疑劉澤基在微博上的言論嚴重抵觸該兩條公務員守則。信中又指,不論公務員事務局抑或警方,都未有公開表示會積極跟進,導致劉澤基一而再發表爭議言論。
信中質問,當局是否知悉劉澤基發表的言論及有否具體跟進行動,而劉澤基又有否違反相關規例及會否因此受懲處。最後又强調,公務員不能影響公眾對其執行職務的信心,促請當局向全體公務員再次重申。
劉澤基的微博有不少具爭議性言論,除了稱示威者為「曱甴」、批評裁判官縱容「暴徒」而未有批准警方申請入屋搜查外,昨日他在微博發文,批評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與特首林鄭月娥,曾與包括「勇武」在内的十多人進行4小時的深度對話,直言「這樣還是法治嗎?我日後怎樣執法?真的是誰大誰惡誰正確?!公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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