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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公大女生藏膠管 判囚3個月

am730

更新於 2020年05月27日09:17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7日09:17
【修例風波】公大女生藏膠管  判囚3個月

去年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演變為衝突,23歲公開大學女生當日被搜出管有一條90厘米長的膠管,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原定今早開審,女生突然認罪,判囚3個月。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日在陌生人手上接過涉案武器不足10分鐘便被捕,沒有堵路或襲警行為,有意離開現場時,卻因鐵路停駛被困。

屯門法院裁判官葉啓亮接納被告求情,指相信被告年輕有為,亦是有抱負及理念的年輕人,而涉案物品只是一條膠管,沒有用以攻擊任何人,惟基於《公安條例》所限,判刑選擇不多,只有3個選擇,分別為更新中心、勞教中心及判監,礙於性別限制,只可判監,以入獄4個月為量刑起點,並給予扣減四分之一刑期,判被告入獄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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