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品牌Air Jordan及中國喬丹體育的商標糾紛告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宣布,中國喬丹體育終審敗訴,需撤銷相關商標及圖案。
Nike旗下品牌Air Jordan以籃球之神米高佐敦命名,於2012年控告中國喬丹體育侵權,前兩次均敗訴,直到2016年才上訴得直,取回內地譯名「喬丹」的註冊。今日終審判決亦維持當日判決,指「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撤銷相關喬丹加圖形剪影的商標。中國喬丹體育於2017年全運,是賽會官方合作夥伴。不過,中國喬丹體育其後發聲明,指註冊逾5年的74項商標,早前已勝訴,而現有商標將不受今次判決影響,可繼續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