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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子判刑】四人即時入獄 陳健民、戴耀廷判囚 16 個月 邵家臻、黃浩銘囚 8 月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19年04月24日08:48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4日03:29

佔中九子案今日判刑,陳健民、朱耀明、戴耀廷分別因為串謀公眾妨擾判囚 16 個月,其中朱耀明緩刑兩年,陳健民和戴耀廷即時入獄。陳健民和戴耀廷另外因為煽感公眾妨擾判監 8 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他們合共要入獄 16 個月。

其他被告黃浩銘、邵家臻、鍾耀華和李永達都判入獄 8 個月,黃浩銘、邵家臻要即時入獄,鍾耀華和李永達緩刑兩年;案發時未滿 21 歲的張秀賢,就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而陳淑莊就因健康理由要緊急做腦部手術,押後到 6 月 10 日再宣判。

當法官宣布朱耀明、鍾耀華判緩刑,及張秀賢判社服令時,庭外鼓掌雷動;而在法官宣判後,判緩刑或押後宣判的被告離開犯人欄,和要即時入獄的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擁抱道別。

黃浩銘被帶走前在犯人欄內表示:「多謝法官閣下判刑,我們爭取民主普選的決心不變」,庭內有人鼓掌。法官微笑,在庭警未叫眾人起立前離去。

朱耀明離開被告欄後和親友擁抱痛哭。

陳健民、戴耀廷、邵家臻、黃浩銘四人即時入獄,下午由囚車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四人步出囚車時回頭,面向山上的傳媒,黃浩銘多次緊握拳頭高舉右手。

區院無權批保釋 四人上訴前須還押

戴耀廷、陳健民的代表律師表示,二人會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代表邵家臻的律師亦表示會積極考慮提出上訴。由於今次負責審理的區域法院,無權處理保釋等候上訴申請,被判入獄的被告須即時還押,稍後需直接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及保釋。

毋須即時入獄的一眾被告於庭外見記者,朱耀明在庭外見記者時激動痛哭,對陳戴二人入獄感到難過,他強調仍然有一分力都會繼續支持他們,「無論用任何方式,我個心係同佢哋一齊」。(相關報道)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張秀賢呼籲大眾要撫心自問,為何有人因為推動民主運動而要負上坐監代價。(相關報道

陳淑莊在退庭後進一步透露病情,指由於預備入獄前做身體檢查,發現「個腦有啲嘢」,詳細檢查後發現左腦有一個直徑 4.2 厘米的腫瘤,壓著她的腦幹,醫生建議她一至兩星期內要做手術。(相關報道

官:各被告無悔意

而較早前陳仲衡法官宣讀各人控罪詳情及背景資料,他表示各被告都無表現悔意,他所指悔意的意思,並非要各人放棄自己的政治主張,而是就對公眾造成的不便表示悔意,「這是公眾應得的道歉,但他們從來沒有得到(被告的道歉)。」

陳仲衡判指,本案牽涉的是一場和平示威,但示威者對多條道路造成阻礙,無疑已構成公眾妨擾。

官:令公眾蒙受痛苦

陳官批評,被告於案發時只著眼於自己的理想,期望爭取屬意的普選方案,但沒有照顧一般老百姓使用道路、維持生計的需要,令公眾蒙受痛苦,「雖然他們準備了要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其造成的過度不便,卻是很多其他人要承受的後果。」

陳仲衡指,三子被裁定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雖然是為了爭取普選及保護學生,亦不牽涉暴力,但計劃牽涉長時間阻礙多條道路,認為案情比辯方呈交的所有公眾妨礙案例更為嚴重,監禁是唯一的合適刑罰。陳仲衡以18個月監禁作為串謀罪的量刑起點,因各人品格良好扣減2個月刑期,判處戴耀廷及陳健民即時監禁 16 個月。

官:朱耀明貢獻社群、年事高 准緩刑

至於朱耀明,陳仲衡表示閱讀過其他人為朱耀明撰寫的求情信,認為朱耀明有令人感動(impressed)的良好品格,幾十年來貢獻社群,及考慮到他年事已高,決定判處朱耀明 2 年緩刑。

早前唯一獲法庭批准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的張秀賢,陳仲衡表示,由於他在案發時未夠21歲,年輕及人生經驗較淺,認為應給予機會讓他改過,判處他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定期會見感化官。

鍾耀華案發時亦較年輕,被判監禁 8 個月,緩刑 2 年。

官:邵家臻糖尿病非減刑理由

至於邵家臻求情時提到自己有嚴重糖尿病,陳官則認為這不構成任何人道的減刑理由,他在獄中亦會得到適當治療,判處他 8 個月即時監禁。

由於黃浩銘過去已有多項與示威集會相關的定罪紀錄,他同被判即時監禁 8 個月。

陳官又表明不同意辯方指,警方施放催淚彈並非他們可預計之事,因各人煽惑群眾的行為都是在警方施放催淚彈之前進行的。

 

2019年4月24日,佔中九子案判刑
2019年4月24日,佔中九子案判刑

2019年4月24日,佔中九子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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