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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警研究將記者分類 可能只助主流傳媒採訪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5月26日05:55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6日05:50

《明報》政情專欄李先知今日(26日)透露,警方正研究將記者分類,目前警方內部正向防暴警察傳達識別記者的指引,將來可能只協助「主流傳媒」採訪。

專欄指,據悉警方內部認為從事採訪的人,並不等同記者,現正向前線防暴警員以口頭方式,傳達識別記者的指引,盡量協助主流報章、電子傳媒及部分知名網媒採訪,而學生及公民記者則作別論,對於如何劃線未有定論,可能會引用政府新聞處的「認可名單」。

近日警媒關係成為焦點,網民早前號召本月 10 日,在全港多地進行「母親節行街」及「和你 SING」等活動,期間警方多次向記者噴胡椒噴霧,並要求記者蹲下搜查。記協等多間傳媒組織上周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會面,會後記協主席楊健興會表示,鄧在會上稱以個人身分,向當日感到被冒犯的記者致歉,不過警方未有承諾在採訪前線,停止語言羞辱及暴力對待記者,他指警方在會上再次表達希望設立記者登記制度,或在示威現場設記者識別制度,記協重申反對建議。記協早前亦多次表明,反對官方記者認證制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亦強調,「無任何意圖,無任何計劃」統一記者登記。

《立場新聞》向警方查詢,暫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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