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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馬鞍山「火人」案 涉案2人被控擾亂秩序行為今提堂

星島日報

更新於 2019年11月19日23:16 • 發布於 2019年11月19日23:13
一名57歲姓李男子上周一在海柏花園對開天橋上,因與人爭執被淋易燃液體,頓成火人。

馬鞍山一名男子疑因政見不同,被人淋潑易燃液體並點火,燒傷送院治理。警方事後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一男一女,他們已經被暫控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將於今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57歲姓李男子上周一在海柏花園對開天橋上,因與人爭執被淋易燃液體,頓成火人,他5成皮膚被燒傷,仍在醫院ICU隔離病房,上周五首次進行植皮手術。警方經調查後,本周一分別於機場警區及灣仔警區,拘捕33歲姓陳本地女子及39歲姓鄺本地男子,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初步相信兩人並非點火者。警方其後暫控他們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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