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在機場的行動,有一隊手持警盾、配備胡椒噴霧的人員,協助驅散在場的人和護送警車離開,但並非身穿軍裝、速龍小隊制服,而是穿著一套深藍色緊身衣,並完全幪面;警方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質疑這隊人完全無法辨認是否警員,警務處助理處長麥展豪指,他們是警務人員,屬於機場特警,當時身穿的「可能唔係常規工作服」。
機場警區署理指揮官劉榮基之後補充,機場特警是在緊急情況下到場,之前正受訓練,所以身穿「訓練用工作服」,無足夠時間更換有識別的制服。
麥展豪又表示,之前亦回應過警員無展示編號的問題,明白市民關注,但目前有司法覆核案件進行中,不能進一步解釋當時情況,會不斷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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